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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奇珍异宝,腰缠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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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璃镜平白纹生,几点鸥鸣影斜行;朱轮半掩波万顷,一叶扁舟载殇情…

    我们一行几个人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终于从山谷底下爬了上来,也不多做休息,说实话,我们实在是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

    可是又没有办法,只有一辆车,我们必须分两次回去,第一次是李琳琳、彭梦丹、一飞、还有赵博他们先回去,等把他们安置到安全的地方后再回来接我们。

    于是我们漫长的等待又开始,我看了看天,日头已经过了头顶,时间最起码也要有两三点钟了,我们几个坐在悬崖上该休息的休息,该治伤的治伤,不过都是保持着万分警惕,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至于酱油党潇洒哥终于从那个山谷里跑了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变回了常日的大小,飞的不知所踪了,一边跑还留下了一路的“问候”,宣称打死他也不再来这里了。

    闲来无聊,在刚刚的战斗中,我虽然受了一些伤,不过都只是皮肉而已,被改造过的身体还是很结实的,而且自我再生的能力更加强悍了,简直可以媲美X战警里的金刚狼。

    樊晨阳受了重伤,身上也不知道被抓了多少爪子,反正衣服也成了一条一条的,而且血迹斑斑的,甚是吓人,不过好在精神看起来还是很好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事。

    至于存儿,不得不说变身后的他应该是我们这些人里皮最厚的了,和李伟一番拼斗下来,除了脸色有些发白之外,居然没有受一丝丝的伤害,实在是太强悍了。

    这会受伤最重的反而是穷酸,他为了对付波若,也就是刚才我们遇到的的触手怪,强行动用了紫府仙雷,神魂受了极大的冲击,即使有魔傀之身的抵挡,也是伤的不清。

    现在穷酸修炼调息去了,身体的指挥权暂时交给了魔傀之身真正的主人-欧娜。

    以前很少提起欧娜,甚至根本就没有说过,不是我歧视她,而是穷酸把她管的实在是太严了,就跟自家的宝贝媳妇儿一样,生怕被别人勾搭了去。

    其实欧娜当初在地宫的时候就醒了,当然甚至更早,只不过后来被穷酸护着,一直不让她出来而已,这件事情他跟我说过,不过也只是说过而已。

    在天已经彻底黑了以后,终于从黑暗的山道上看到了车大灯的光亮。

    来接我们的是彭梦丹,这回开的的一辆改装过的黑色路虎,那霸道的外形,还有那发动机的转动声,怎么说呢?你值得拥有!

    我们几个终于坐进了温暖的车厢里,安全的环境使得我们一直紧绷的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强烈的倦意袭遍了全身,那感觉就好像魂灵已经从身体里飘出去了一样,那具身体根本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就连一根手指都不听使唤。

    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闭着眼睛,回想着一飞他们走后我第二次下到谷中的情景。

    那是如此的诡异,如此的不可思议,还有那个人,他究竟是谁,他说他会记我一辈子,直到我死或是他死,这又是什么意思?

    就这样我一脑子迷迷糊糊的浆糊,也不知道是昏了过去还是睡了过去,总之我被他们摇醒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这一夜我睡的很沉、很沉…我梦到了如是、梦到了女王大人,还有那只稀奇古怪的大鼎。

    我是一个修行者,按理来说我基本上是不会做梦的,可是我却做了这个梦,那么的真实,那么的痛,心痛…

    我没有跟他们说什么,哪怕是穷酸,我起床后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就去找彭九公履行我和他之间的交易。

    “来了?”彭九公在密室里坐着,脸上挂着平静的模板化的客气微笑,可我却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他的兴奋。

    “你相信那个传说?”现在的我基本上已经恢复如初,彭九公离我的距离不到五米,如果我暴起的话,我有信心一招致命。

    “你的杀气很重。”彭九公是个老江湖,我的哪怕一丝丝的情绪波动,他都察觉的一清二楚,可是他却没有慌张,只是笑的更开心了些。

    “开始吧。”

    我伸手接过了彭九公递过来的的一把火红匕首,炙人的热气让人感到心寒如冰,展开左掌,把匕首缓缓地举了起来,手微微的有些颤抖。

    “你…”彭九公声音闷闷的。

    “不用多说了。”我咬着牙,右手狠狠一落,火红的匕首,闪着赤光的刀刃,就好像切奶酪一样,一阵皮肉焦熟的香味弥漫中,我的手上出现了一个透明的窟窿。

    发白外翻的肌肉,收缩绷紧的皮肤,并没有鲜血流出,而整只左手都颤抖不已。

    “成了、成了!”彭九公如同一个神经病一样,把我递过去的匕首紧紧的握在手里,也不顾还腾腾冒着白烟的匕首烫手。

    我也懒得再理这个发了疯的老头子,当初他跟我说我就是那个什么预言中的人,只要用我的血给他这把匕首开锋,他就把枪把给我。

    原本我是打算在手上割个口子放点血也就算了,谁知道他个老不死的非得要这么个惨无人道的方法,还说什么这是规律,坏不得的。

    为了枪把,这点代价对于常人来说虽然有点儿伤害,可对于不死小强级别的我来说,也就是有点疼,还有心里有点别扭之外,还是没有什么伤害的。

    我回到彭梦丹家的时候,发现除了潇洒哥趴在客厅里吃着瓜子喝着可乐之外,静悄悄的,连个影子都没有。

    “他们有什么事吗?”我挨着潇洒哥坐了下来,顺手抓了一把瓜子,味道还不错。

    “都睡觉去了。”潇洒哥很是不耐烦的回了我句,两只鸟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电视屏幕。

    “你看什么呢,这么专注?”我并不太喜欢看电视,刚才想着别的事,也就没有在意他看什么,如今倒是被他的专注给引起了兴趣。

    “啊…啊…嗯…用力…嗯…用力…”

    电视的音量被调的很低,幽幽的传来了女生特有的喘息声,似痛苦又好似极致的快乐。

    屏幕里一个38J+的女孩儿被触手怪缠地紧紧的,浑身的稀释“牛奶”,媚眼半阖,朱唇张合,诱人的肢体不住地扭动着…

    田中瞳!额,不!不要问我,我不知道的,这都是我编的,编的!什么田中瞳我知都不知道,不知道!

    我一个后脖溜,直接把潇洒哥抽的从沙发上跌倒在了地上,惹得他扑棱着俩翅膀就扑了过来,我赶紧一个暂停的手势把潇洒哥拦在了半空。

    就在潇洒哥一愣的功夫,我赶紧一个后滚翻就从沙发上折了出去。

    我和潇洒哥在客厅里折腾了半天,无论怎么道歉认软他就是不原谅我,辟里扑棱的,都快翻了天了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出来,直到彭九公推门进来我们这才算是消停了下来。

    好说歹说,彭九公和我说了半天,这才算是把潇洒哥给劝得回去接着看他的岛国爱情动作片去了。

    我跟着彭九公进了他的书房,我和他还有一些事情要说,内容很是简单也很是直接,那就是钱,我不得不承认李伟的观点有些时候还是很主流的,钱不是万能的,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我把从努尔哈赤密室里带出来的那两块足有拳头大小的蓝宝石摆到了彭九公的面前,这个闯到风浪几十年的老江湖也难免傻了眼,跟神经病看见了另一个神经病一样。

    差不多到了晚饭的时候,我和彭九公一起从书房了走了出来,彭九公书房的保险柜里多了两块价值连城的宝石,而我的口袋里则多了一张有一千八百万人民币的银行卡…

    第一百一十四章分道扬镳,衣锦还乡相逢是缘,邂逅是份,有多少人就像两条线,相交然后分离,不再回头,不曾留恋,有缘无份,这是哀怨,更是我心中小小的永远…我们一行人终于回到了CZ市,重要成员有穷酸、潇洒哥,当然还有我这个也算是年少多金的24K纯屌丝。本来李琳琳的家也是CZ市的,不过由于李琳琳的肚子问题,一飞带着她直接回了承德,看来这是妥妥的奉子成婚的节奏。当然这是人家的家事,虽然我还是不放心李琳琳腹中的那个孩子,可我也不好太过于搅和,也就只是嘱咐了一飞几句,让他自己小心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至于樊晨阳樊大哥,他是和我们在哈尔滨站就分手了,他说要去找女王大人,我也没有挽留,知道没有用的说辞,又何必去多费口舌呢。我只是请樊晨阳找到女王大人以后,给我来个消息,我要去找她。就这样我们一行两人一鸟先是出了车站,然后打了辆出租就直奔向了风老的小旅馆。开车的是一个四十岁往上的老大哥,长相也就是个普通人,不过倒是方面大耳,一副宽厚的模样。不过看起来没精打采,眉头皱着,好像有数不清的事情压在他的心上一样。他这样的表情我实在是太熟悉,因为这种表情就常年的挂在我老爸的脸上,甚至就在半年前这种表情也是我的特征之一。那是社会的压力,生活的压力,还有责任的压力,他的肩上担负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在这么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人心不古,到处都在拼爹、拼钱、拼出身的时代,太多太多的人难以置身事外。上所什么学校要看你有多少钱,找份什么工作要看你有多少钱,喜欢一个姑娘甚至敢不敢喜欢一个姑娘,还是要看你有多少钱。金钱的多少是一把无形却又实实在在的尺子,从古至今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只不过古时还有道德、礼义廉耻,没有如今的刻骨还有唯一。电视剧、电影、小说、故事,所能接触到的所有东西,只要你能看见,就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哪怕是人的性命。五千年凝聚的文化、文字、思想,在如今的人眼里,掰开揉碎后,你会突然发现,在你面前的只有八个大字-利欲熏心、不择手段!这是悲哀,我心中的悲哀…穷酸是一个深受古代道德观“荼毒”的人,他看到司机的神情,不由自主地就凑了过去,一开始司机并不想说,不过穷酸是个什么人,死人都可以说活的那张嘴,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司机师傅就沦陷了。司机师傅跟我们说,他和我一样都姓张,就是沧州本地人,他抽的还真就是因为钱的事情,他有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女儿,也是大一的学生,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生了怪病,看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什么专家也都去了,钱是花了很多,可这病却是越来越重。说着说着,车子就已经来到了风老的归途旅馆,门口依旧冷冷清清的,快过年了,两侧的买卖门口都贴着大红的福字,还有一幅幅吉庆的对联,什么“富贵荣华通四海,财源旺盛达三江”之类的比比皆是,可唯独风老的门面什么都没有。我背着包直接就冲了出去,而穷酸则留在了后面付钱,顺便把司机张师傅的手机号留了下来,跟在我的身后。潇洒哥站在我的肩膀上,低低的声音跟我说,他可以感到这家旅馆里面有很多极为强大的气息,而且很是杂乱,有邪有正,让我小心。我也感到如今的小旅馆似乎和我走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化,让我的心里莫名的紧张。“进去吧。”穷酸拍了拍我的肩膀,率先推门走了进去。我自然也不能认怂,手里拎着枪把走了进去,把潇洒哥留在了外面准备有意外的话,随时可以策应。还是简单的厅,简单的布置,可是却没有了那位拿着书卷的慈祥老人,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柔美中英气博发的女孩子。小蚊子!没错,我进门后就看见苏虹雯手里捧着个ipad玩的不亦乐乎,我的突然闯入还把她给吓了一跳,两个大眼睛看着我愣了半天。“没事吧?”我和穷酸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弱弱的问着。“巫哥!”小蚊子跟个小孩儿似的,蹦着就从柜台柜台后面窜了出来。见到了小蚊子,又是如此的情形,我知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了,我给彼此做了一番简单的介绍,又闲聊了几句,就问起了我离开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怎么李伟突然有了如此的神通,老任他们师兄弟怎么凭空不见了。小蚊子并没回答我,只是说我回来的正是时候,让我赶紧去后堂那里见过风老还有司命婆婆,当然还有我那位大姐兰欢了。穷酸被小蚊子婉言拦在了外面,而潇洒哥则是被小蚊子抢过去当“洋娃娃”似的搂在怀里,好是一番的母爱泛滥。而潇洒哥那个家伙,居然就这么“抛弃了”我,舒舒服服的被小蚊子抱着,两只鸟眼里全都是找抽的神情。我按着小蚊子的指点找到了她嘴里的后堂。这里是一个角落里的小门,门口还挂着破旧的蓝布棉门帘看上去就好像是一间厨房一样,我轻轻的掀开了蓝布棉门帘,果然,这里还真就是件厨房。水缸、碗柜还有大灶台,浓浓的肉汤的味道,一切都很是正常,可就是看不见半个人影。我轻轻的摸着垒灶的红砖,在左上角的一块红砖上连按了三下,接着就在脚底下翻起了一块地砖,我弯下腰又在砖上断按六下。轻微的砖石扭动声中,还燃着红火的灶台就分开,露出了底下一个闪着灯光的洞口,里面有人工修的台阶,一阶一阶的延了下去。“小张你回来了。”当我转过一个弯后,有些时日没见的风老手捻白须,呵呵站着招呼我过去坐下。我看到风老后,心里也很是高兴,哪怕他的笑容有些尴尬。这个密室,也许更准确的来说可以是一间优雅精典的书房,二十四史的红木书柜,两侧八把紫檀雕花太师椅分列,中央首位一把吊额白睛虎皮高脚椅,风老就端坐在上面。八把太师椅上已经坐上了六个人,空着两个位置,这六个人有男有女,有熟识的,也有素未谋面的。熟人有两个,一个是坐在风老上垂首的司命婆婆,依旧是一身黑衣,把自己搞的神神秘秘,另一个就是站在司命婆婆身后充当端茶送水小丫环的兰欢。我在风老的示意下坐在了左侧的末位,躬身接过了兰欢端过来的一盏清茶,顺便和兰欢大姐对视了一眼,从她严肃的神情里可以看出,这次聚会可能非常重要。我心里暗暗地打着小鼓,想着是不是自己回来的不是时候。我把茶盏轻轻地放在了旁边的茶几上,并没有喝,因为这盏茶可不是让你解渴的。这盏茶又叫礼茶或是送客茶,是当主人认为已经没有什么再商谈的必要的时候,送客用的,主人端茶,客人离位,这是中国古时就有的规律,虽然如今并不为广大崇尚西方“文明”的年轻人所接受,可是在这里却是马虎不得的。我眼角余光悄悄打量了其余的五人,虽然有些穿着西服革履、有的长衫折扇,可是无一例外都是气息绵长,眼射精光之辈。看来我们刚刚在旅馆门口感到的那些股强大的气息,就是来自这些大佬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