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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不落日落,风波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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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飒飒,自然也为之感伤,夕阳落下的瞬间才是最美的时刻,殷红的霞霭当饮葡萄美酒,莹碧夜光杯盛来血光,方显本色英雄。-落日城主

    如果你决定要离开,那么就最好干脆一点,直接走,不要再回头,那样就不会找到让你再停留下来的借口。

    可是很显然张巫还没有懂得这个道理,当简一页告诉他并不是送他去娜塔哪里,而是让他回到穷酸他们那里的时候,张巫自然是高兴非凡,可是当他想到娜塔的时候,他犹豫了。

    “我想和娜塔见一面道个别。”张巫看着简一页,乞求似的看着他。

    “嗯,”简一页沉吟了片刻,“可以,不过见了面后就要离开,你的世界需要你,而且非常危急。”

    “行!”张巫也不是个器小的人,既然打定了主意,那就去行动吧。

    张巫在简一页的带领下从这个空间节点里走了出来,站在半空里俯看着脚下的冲天火光。

    “这是怎么回事?”张巫实在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遍地火光,尸横遍野,血流如水四流,哀嚎声,怒喝声,还有哭声…

    “娜塔!”张巫一眼就看到被一群人围在当中的娜塔还有强纳森。

    娜塔被强纳森护在怀里,倒是没有受什么伤,倔强的咬着粉白的樱唇,不让自己发出一点生息。

    而强纳森却是浑身浴血,手里的钓竿挥舞的如同车轮,凭空里泼洒出了一片湛湛光华,讲四周不断涌上来的炎魔骑抽飞、绞碎。

    张巫可以明显的感觉出强纳森的气息开始紊乱,已经有些体力不支了。

    按理来说这种事情应该是不会出现的,这些炎魔骑对于张巫来说都不算什么,更何况是对于强纳森,可是它就是如此真实的出现在了眼前。

    “有高手伤了他,然后让这些蝼蚁般的炮灰消磨他的体力,等到他支持不住的时候,再出手一击必杀。”简一页倒是个明眼人。

    俗话说的好,事不关已,关心则乱,张巫倒是被娜塔的模样扰乱了心智。

    “一页怎么样,你能不能打败那个高手?”张巫缓缓地向下降着,双眼仔细搜寻简一页嘴里说的那个高手。

    “不能。”简一页简单、干脆、直接地拒绝了张巫的提议,“我曾立誓言,夏王不归不出手,我也是爱莫能助呀,这就只能看你的了。”

    “可是…可是连强纳森都能打伤的高手,我怎么能是对手?”张巫是很着急,是被娜塔打乱了节奏,可是却并不意味着他变傻了,自己几斤几两还是很清楚的。

    “我可以暂时把我的力量传一部分到你的体内,你就可以打败那个家伙了,也好在你的小女朋友面前露一手。”简一页这个有着天使面孔的家伙,他的龌龊想法绝对比魔鬼还要多,他怎么就这么知道我想干什么呢?

    还没等张巫腹诽完,简一页就已经飘到了张巫的头顶上方,单掌按在天灵百汇穴上。

    顿时间,一股浩浩荡荡的热力就涌了进来,虽然浩大却并不霸蛮,而是一种柔和的绵力,充满生命活力,那感觉,全身的汗毛孔都张开,就好像劳累了一天后,泡个热水澡一样舒服,一样畅快。

    张巫在半空里最大程度的伸展着肢体,舒服的差点呻吟出来,张巫到现在都还是个黄花大处男,不知道阴阳交泰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不过想来,应该也不过如此吧。

    “去吧!”还没等张巫从那全身如同过电般麻酥酥的感觉中清醒过来,就被简一页从背后推了一把,从天上跌了下去。

    张巫和简一页所在的是高空,他们可以看见下面的一切,可是下面的人仰着头却不一定能看到他们两个。

    张巫虽然被推了下来,可是毕竟也是修行之人,掉到一半的时候,身子就已经找回了平衡。

    一声大喝,如同神兵天降一般,浑身笼罩在翠碧色的精光中落了下来。

    “宵小敢尔,吾张巫在此!”

    人随话到,张巫右臂猛力一甩,一声爆响,如同龙啸九天,手里一道暗金光华横扫,将扑上来的数十名炎魔骑士兵抽了出去,半空里突的爆开,炸成了一蓬又一蓬的血肉烟花。

    张巫身子猛坠,轰的一声砸到了地上,双脚落实,硬是将坚硬的山石地面踩出了一个深有半尺,阔有丈余的大坑,将围逼最近的一层炎魔骑都震得飞了出去,顺带把后面涌上来的炮灰又撞倒了一大片。

    “杀!”张巫此时仿佛感到浑身的血液都在以最快的速度奔流,头顶发炸,浑身如同过电一般,双手和身体都不由自主的轻微颤抖起来。

    这不是恐惧,这是对战的渴望,这是他张巫华夏骨血里传承千年,不甘于屈服的霸道。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灭其满门!

    “杀”字出口,声震四方,再加上刚刚从天而降的威势,整个人如同下山的猛虎,脱困的苍龙,冲进了又不知死,围了上来的炎魔骑中,顿时喊声四起,震耳欲聋。

    张巫如同那魔王在世,虎入羊群,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死尸,刀枪乱飞,哭爹喊娘,向前一冲,一道巷子,往后一退,一条胡同,挡着披靡。

    “杀!”张巫一抖手腕,掌中的链子枪一颤,将一个炎魔骑的士兵炸成了碎片,尸骨无存。

    终于,炎魔骑的勇气被击溃了,他们开始溃退。

    张巫记得曾经在初中的时候,上语文课背过一篇古文,它是这么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

    今天也是一个道理,虽然强纳森真的如同简一页猜测的那样,被高手暗算重伤,可他毕竟是强纳森,老虎伤了还是老虎,他不会变成老鼠。

    所以这些炎魔骑本来就是硬着头皮冲锋,又接连数次被击退,士气早就没有多少了。

    原本看着强纳森要不行了,又来了点儿劲头,可是又被横空杀出来的张巫这么一搅和,那刚有的士气就立马消于无形。

    在中国有这么一句古谚;兵败如山倒。

    士气一没,军心散乱,眨眼间就如决堤的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

    “你是何人,胆敢来此捣乱!”就在乱军丛中,一骑越众而出,骑的竟然是一头白睛吊额的斑斓猛虎。

    来人身高看起来也就差不多一米八上下,细腰札背,双肩抱笼,身上穿着一件大叶黄金甲,头戴平顶盔,脸上还覆着一面金灿灿的面具,好像是一只鸟头,只留出了两只眼睛露在外面。

    手里提着一条大枪,跃到张巫面前三丈左右,一手抓住老虎的头顶花皮,单手持枪一指张巫,大声喝问,气焰嚣张不已。

    张巫从在地球的时候就讨厌像他这种颐指气使的家伙,哪怕只是第一次见面,他的那股骄纵的气焰,也让张巫如同看到一块腐烂了、爬满蛆虫的臭肉一样,不仅让人恶心,更是让人讨厌已极。

    到了此时此地,张巫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青县小县城来的乡巴佬了,可底层遭遇的白眼和不公,早就让他对这种厌恶的感觉已经深入骨髓。

    “我是你祖宗!”张巫和他没有什么好说的,直接一步跨过了三丈的距离,一枪刺了出去。

    “小小年纪,杀气就如此浓重,心浮气躁,造成的就只是一个襁褓中的天才夭亡。”说话间,一道苍劲的身影就拦在张巫面前。

    “不落的余晖才是造物主的恩爱,用异教徒的鲜血让晚霞更加绚烂,你!可悲的蝼蚁,当湮灭在这圣光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