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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和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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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7年10月

    金克望着在夕阳下疾驰的地面,他己经跳过很多次火车了,知道跳下车不是件难事,难的是如何安全着陆。考虑到溪边的那片棉花地是个不错的藏身之所,他抓起背包,跳了下去。

    倒霉的是,在半空中才看到那条沟。他翻滚了几下,尽量保持背部向上,别像身体其他部分那样砸在地上。最后,他停了下来,仔细听周围的动静,他的头上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

    “吉伦,你脑子里就想着这一件事。我要是知道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是想干什么……嘿,我是个淑女,可不参与这些活动。”

    金克透过面前的灌木丛偷偷看过去,正好看见一个年轻女子跑开,丢下一个男孩——其实应该算一个大小伙子。他有着橄榄色的皮肤,浓密的黑发,手上拎着条鱼。

    过了会儿,那男孩盯着那鱼鼓胀的眼睛,清了清嗓子似乎在对着那已跑远的女孩说,“安珀儿,很抱歉把你带到这么粗鄙的钓鱼活动中来,破坏了你的女性美,你能不能再考虑考虑,给我一个机会。”那鱼儿呆呆地回望着他。

    金克被眼前这浪漫的一幕吊起了胃口,不过更诱人的是那钩子上扭动的鱼儿。他知道自己等下应该跳上下一辆火车,尽量远离昨晚那件事,警犬的咆哮此刻还回荡在他的耳边。

    可眼咆哮的是他的胃,从昨天到现在,他一点东西都没吃,此刻他都能闻到鱼儿被串在扦子上烤得嗞嗞作响的味道了。

    “你得做点什么,而不是在这里对着一条鱼说好听话。”金克说着,从灌木丛中走出来。

    吉伦转过身,发现跟他说话的只不不过是个陌生男孩,顿时了口气。“是吗?以你现在的人生经历,你对女人很了解啰?”

    “不是我自己的经历,但我就看看知道。”金克从包里拿出一个棕色瓶子,刚才它没有摔碎真是个奇迹,“细说的那些话都很好,可你不能带着一条腥水味鱼儿跑去跟她说。”

    吉伦嗅了一下手中的鱼,“你说得对。”

    “我能解决你的问题,我这有一瓶集古龙水,须后水与嗽口水三合一的水,我是从一位一百多岁的巫医那里弄来的。”

    “你上哪去认识一位一百多岁的巫医?”

    “我在斯加那边的镇上干过活。反正,你想,这是一瓶让一头野猪都能变得气味清新起来,更别说你了。”金克晃了晃瓶子,“朋友,时间宝贵。”

    “我想,这听起来不错。不过,看得出来,你这什么水也不是会免费赠送的吧?”

    金克抿起嘴唇:“我们可以做个交易。嗯,就用那条鱼来换它吧——怎样?”

    吉伦咧嘴笑了,他把鱼钩子上解下来,露出一个带黄绿点点的鱼钩。他举起这鱼钩:“这是崭新的,人们管它叫’迷惑之王’。它颜色鲜艳,任何瞎鱼都能上钩。咳,都不知你这什么混合水值不值我这条鱼和这只钩。”他递过鱼和鱼钩,接下那瓶水。

    “我会照顾好它们的。”金克说着,吉伦离开了。

    10月的夜晚温煦无风,金克穿着单衣坐在火堆边,伸了个懒腰。他的肚子里装满那条鱼,外衣之前脱下来洗了洗,正挂在树上晾干。他累极了,可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他得跳上下一辆火车,朝着不知道什么地方前行。不过,他在心里辩解道,离下一班火车来可能还有会儿。这里离铁路很近,他能随时听到动静。因此他跳进小溪里,惬意地让清凉的溪水冲刷着自己,带走灰尘和污垢。

    他想起来在普林,叔叔建议他们俩各自跑路,分开行动才不容易被追踪。在整件事情发生之后,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了。即使还在跑路,金克也感觉到了此刻的一阵自由,他第一次有了从头来过的念头。

    可是,带着一具尸体的阴影,一个人还是很难从头来过的。那是个意外。可叔叔说,警长不会相信,而警犬更是不问缘由。

    金克又没入水里,让溪水流过指间和发际。水流缓缓地拉着他,他任由自己沉浸其中。也许该去一个没有人会留意一个逃亡男子的地方,去一个甚至连叔叔也找不到他的地方……

    附近传来了水花拍打的声音,也惊醒了他这美妙的憧憬。有人在低声地骂骂咧咧,狠狠地洗着自己的脸和头发。

    正是那个叫吉伦的家伙。噢,噢,金克想着注意到和你单薄孱弱的身形相比,吉伦是如些的高大魁梧。就说说早点动身嘛,这下好了,吉伦发现了他。

    “嘿!你这个骗子……你那什么清新混合水?没错,是有气味,安珀儿都闻到了。”

    金克还来不及撤退,吉伦就抓住了他们胳膊,看上去要把他闷在水里,或者毒打一顿,或着闷在水里毒打。但,这时突然响起了阵枪声,两人都楞住了。

    “穿上衣跟我来。”吉伦说。

    令金克自已惊讶的是他照做了。可当他走到之前晾衣服的树下时,却发现衣服不见了,只有鞋子和里面塞着的破袜还在。他转身去追吉伦,这才注意到吉伦也只穿着一条湿答答的内裤,手里拎着鞋子在跑。

    “他们一定是拿走了我们的衣服”吉伦说,“跟我来。”

    夜色里传来人群欢呼叫喊的声音。金克跟着吉伦,在高高的河岸上走着。两人蜷缩在河床边,光着的身子还在滴水。从河岸边望过去,一堆篝火的热浪像火车一样迎面扑来。篝火边围着群男人,他们互相打着招呼,握握手,拍拍背,称呼着“兄弟你好”“兄弟你怎么样”他们都穿着白色斗篷,戴着白色兜帽。眼前的情景让金克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他们把我们的衣服拿去烧火了。”吉伦指着那堆篝火说。

    一个戴兜帽的人把金克和吉伦的衣服往噼里啪啦的篝火里捅了捅,坐在他旁边的另一个人则大笑不已。

    “他们为什么要烧我们的衣服?”

    “我哪里知道,不过这群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这是个危险组织。”吉伦说着把金克拉了下来,“我们走吧,另外我还没跟你算帐呢!”

    “可他们究竟是谁?为什么披着床单,戴着兜帽?”金克嘟囔着试图转移吉伦要算的那笔帐。

    其实他早就闻到吉伦身上的气味。之前跟他交易的百岁巫医清新水,装在瓶子里闻起来是一种味道,抹在身上又是另一种味道。不过,通常金克都是不等被抓住时,就溜之大吉了。

    此刻吉伦盯着金克说:“那帮人自称三k党,他们几乎憎恨任何与他们不一样的人。只要伱有什么不对头,就能招他们凌霸。在这里,他们主要最憎恨的陌生人。”吉伦说着,气得脸都红了。

    正说到这里,有两个人从篝火旁走了出来。

    吉伦慢慢的倒吸了一口气,低声地说“我们赶紧走,别待在这里。”

    吉伦起走开,金克跟在后面。吉伦突然叮嘱道:“小心点,河边有毒藤,还是踩在水里以防万一。”

    两人举着鞋子,在浅浅的河水里悄无声息地蹚着。寂静的夜里传来了蛙声和蝉鸣。

    “我说,”金克说:“也许我们能再来个交易……”

    “嘘。”吉伦举起手打断他。在他们前面几米远的地方传来阵谈话声,是两个男人。边说边从河里撩水往脸上洗。

    “那里的温度得有四十多度。”一个大个子的男子说,踢掉了脚上的鞋子。

    “要我说比地狱还热。”另一个附和道。光秃秃的脑袋在月光下闪闪发亮,“今晚来的人不多,我在阿肯色参加过一次,和那次相比,这次简直是大巫见小巫。”

    ……

    “他们说的是什么?”金克问。

    “陌生人,从别的地方来的。现在福镇上大都是这样的人。整个镇上都是从全国各个地方来煤矿上干活的人。”

    金克从吉伦的语气里听到受伤的语气。“你从哪来来?出生在这?”

    吉伦沉默了一会儿,答道:“实际上这个问题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少见吧?一个人总得知道自己出生在哪,从哪里来?是什么地方人?可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一个人坐火车来。杂货铺老板收留了我。”吉伦眯着眼睛,好像要看看穿自己的过去,然而视线太过模糊,他摇了摇手,“这些三K党,我迟早得给他们点好果子尝尝。”

    金克发现了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等等,我就回来。”

    吉伦摇摇头,但是金克己经无声地从水里上去了。等他回来的时候,水上的涟漪才刚平静。

    “喏,穿上这个。”金克递给吉伦一件白色斗篷,自己也穿上一件。

    “你从哪里弄来的?”

    “刚才溪边那两个人的,他们一时半会是不是回来找的。不是你刚才说要给他们点好果子吃。”金克递过来用手帕包着的满满一包树叶,正是从河边有毒的毒藤上扯下来的。

    吉伦忍不住咧嘴笑了。“小子,你刚疯了。不过你的路数,我喜欢。”

    他们俩穿上自己的鞋子,披上那件白斗篷,戴上遮住脸的兜帽,朝河岸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