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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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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音跑出来的时候,停车场被晒得冒着白光,没一个人是认识的,她站在原地,烈日当空,刺得眼睛生疼,几乎快要晕倒过去。

    宫遥被向铮拉出来,一点儿也不生气,也不想再回去,陶梓墨和陆阳曦也在。

    向铮请客,地点是对吃最有研究的陶梓墨挑的,一家挺火的西餐厅。

    服务员将菜品一一端上来,点了不少。

    陶梓墨目光在宫遥和向铮两人间兜转,这两个人全然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倒是默契十足。

    “宫遥,我就说吧,你们俩一定有情况。”

    “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哪样啊?”

    “我追她,她还没同意我。”向铮替宫遥回答了这个问题。

    宫遥斜眼看他,他仍旧若无其事的喝着饮料。

    “那你要加油啦,我们宫遥可不是那么被轻易追到的人。”

    “她喜欢什么样的人?”

    陶梓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她这几年认识的宫遥,谁都不喜欢,只要是跟爱情沾边的东西,她都不喜欢。

    她只能敷衍向铮一些大多数女孩儿要求的男友标准。

    “要个儿高点的,至少一米八以上。”

    “净高182。”

    “不能胖,也不能太瘦。”

    “140斤。”

    “对了,她不喜欢风向星座。”

    “什么叫风向星座?”

    “就是水瓶、天秤和双子。”

    “我是天蝎。”

    “还有……最好会做饭。”

    “我会做饭。”

    “要关心她,照顾她,给她安全感。”

    “都能做到。”

    ……

    向铮表面上是和陶梓墨一问一答,可宫遥知道,他是故意说给自己听,旁边这个男人,他对自己一句又一句的承诺,就好像在她本来波澜不惊的内心,扔下一颗颗小石子,轻而易举的泛起层层涟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说好的不动情,她却动了心。

    “陆阳曦。”宫遥抬眸轻唤。

    陆阳曦被突然点名,也是一怔。

    宫遥微笑着问:“这些都是墨墨给你定的标准吧。”

    陆阳曦谦虚:“我哪有这么好,身高都不够,差了一厘米,还不会做饭。”

    “还说呢。”陶梓墨抱怨:“上高一的时候他就178,坐教室倒数第二排,我以为能前途无量呢,结果这几年他就长了一厘米。”

    “你不是也不没长个儿么。”陆阳曦被揭老底,回了句嘴。

    “还没到哪儿你就嫌弃我了是不是!”

    “不敢不敢。”

    宫遥开起他的玩笑:“陆阳曦,可不许你背着我欺负我们家墨墨。”

    “哪能啊。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你看着我们俩像谁欺负谁啊?”

    陶梓墨不服气:“你这意思是说我欺负你了?”

    “真没有。”陆阳曦赶紧讨好的切了块牛排放在陶梓墨盘子里:“好老婆,多吃点。”

    宫遥看着他们,那小幸福真叫人羡慕。

    饭快吃完的时候,向铮的手机响了。他站起来走到几米外去接,似乎有意回避。

    宫遥偷偷看着他好看的侧脸,微微皱起的眉毛,紧闭的双唇,看上去脸色格外沉重,回来时,又异常轻松。

    “我有些事儿,必须马上走。”向铮恳求陶梓墨和陆阳曦:“麻烦你们先送遥遥回学校。”

    他叫她遥遥。

    他又握了下宫遥的手,宫遥能感觉到他的力度,还有那双难以割舍的眼睛。

    “听话,在学校等我。”

    向铮松开她的手,毅然离开。

    陶梓墨和陆阳曦一直将宫遥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寝室里,樊音也在。

    “你没回家么?”宫遥关心的问她:“吃饭了么?”

    “先别说那些了。”樊音起身拉着她的手:“今天到底怎么回事?”

    “替我跟负责人道歉。”宫遥以为是自己突然跑走的事。

    “我说的不是那个。”樊音直截了当的问:“我说的是你跟那个人,你们俩什么时候开始的?你了解他么?”

    宫遥天真的装傻:“哪个人?”

    樊音说:“你别明知故问。”

    “你不是一直恨不得我赶紧找个男朋友么,不如,就他好了。”

    樊音惊叫:“他那种人怎么配跟你在一起呢!”

    “哪种人?”宫遥目光一沉:“你认识他么?”

    樊音急着掩饰:“我怎么可能认识那种来路不明的人。”

    “来路不明?”

    “是啊!来路不明!”樊音定了定神,接着说:“你知道你们走了之后,发生什么事儿了么。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

    “你倒是说说看。”

    “你们走了以后,我也跟了出来,本来想找你们的,可是找不到,我正打算回去时,就看见好多警察往外轰人,工作人员,模特,逛车展的,反正所有人都出来了,还拉了警戒线,我就问一个刚出来的人,说是刚才有几个便衣,在一辆车里翻出了什么,还抓了一个卖车的,后来就不知道了。”

    宫遥在心里把前前后后的事都联想了一遍,似是分外巧合,但她仍急着否认“这跟他有什么关系,你总不能说,所有到过车展的人,都有问题。”

    “这种人,从小就不是什么好人。”樊音话说出口,才意识到差点说漏嘴,赶紧改口:“咱俩认识好几年了,你跟他才认识几天啊,你还不了解我么,我能把你往火坑里推么。”

    宫遥越听越不对劲。

    的确,她确实是了解她的。

    宫遥和樊音、陶梓墨是高三认识的,她们认识的地点是一间老旧的学校。

    那一年,她们在全中国高三学生最紧张的时刻选择了远离学校的文化课,远离了月考期中一模二模,逃到这间学校练习画画,为即将踏上独木桥的梦想做最终冲刺。

    当别人都在死磕全国各地历年高考真题的时候,她们死磕的是素描老头老太、男人女人那张刻板的脸,以及闭着眼就能用色彩描绘一幅苹果橘子香蕉大白菜和陶瓷罐罐的合影。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考试内容,无情的将浪漫的绘画变得枯燥而单调。

    好在十七八岁的年纪总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

    当时位于四楼的画室楼上,有一间小小的阁楼,通往阁楼的水泥楼梯曲折而陡峭,阁楼里面有一整排的水泥砌成的水池子,半人多高,上面有六个水龙头,但大多数时候只有四个是能用的,除此以外,四周便只是劣迹斑斑到已经发黄的墙面,没有任何装修的痕迹。后来从教画画的教授口中得知,这个学校已经建了新的校区,这个旧校区很快就要被拆除了。

    这让每日枯燥作画的十几个学生终于有了发泄之处,大家在阁楼的墙壁上肆意涂鸦。宫遥记得,画室的男同学画了很多稀奇古怪的魔鬼怪兽,也有好一些的诸如七龙珠海贼王和柯南,樊音当初画了很多的花和花藤,五颜六色,都是叫不上名字的花,陶梓墨在花藤上面画了一条美人鱼,而她则画了一个放风筝的女孩,她穿着粉色的裙子,那是每到春天,宫海忠最喜欢带她到公园做的事。

    即使很多年后,宫遥想起那间阁楼墙壁上的风景,也觉得一定不比首尔的壁画村差。

    结果有一天,不知道是谁,好死不死的在柯南的脚下画了一具淌血的尸体。

    碰巧的是那天晚上宫遥和樊音提着水桶去阁楼清洗画笔,更巧的是通往阁楼的灯泡因为老旧,昏暗的黄色灯光一闪一闪的,分外诡异,她们在灯光下看见那具闪烁的尸体,樊音吓得水桶扔得老高,脏水溅了宫遥一身,宫遥则被她贯穿整个楼道的尖叫声吓得愣在原地。

    画室里几个男生都跑过来了,陶梓墨也过来了,樊音吓得扑在一个男生怀里哭了很久,那男生送她回教室,后来他们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那个男生每天无论白天晚上都陪樊音一起到阁楼打水,洗画笔。

    陶梓墨忿忿不平的说:“宫遥你知道么,樊音被吓的那天早上,他还来特意让我给你送情书!”她将那男生写的情书拍在桌子上,懊恼的说:“都怪我,一忙起来就给忘了!”

    他在信中写道:宫遥,我仰慕你已经许久,我喜欢你黑色的长发,喜欢你白裙飘飘的娴静,喜欢你在阳光下认真作画的样子,你的气质不像一般女孩那样艳丽,却是最清雅的。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陪你走过这高三的旅程。

    信的下面还附了一张他画的宫遥的速写,那是宫遥第一次在别的的画中看自己的样子,她手拿画笔,坐在窗前,竟然是那么享受阳光的一个小女子。

    但他终究还是选择去保护樊音。

    而宫遥,她不会哭,不会叫,也不会爱,或许那一晚那男生才发现,她和墙上那具冰冷的尸体一样,都是没有感情的。

    所以你看,变心,是这么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宫遥知道,她也许并不了解樊音。

    樊音闪烁其词的数落着向铮的不好,像叙述一个曾经辜负过她的情人。

    白天的月色,空无一人,那样大如迷宫的空间,在喧嚣退去之时,显得格外死寂。

    向铮进了电梯,七楼。仍然是那间包间。他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看上去更加镇定,然后叩门进去,刚进屋,门便被人砰的一声关上。

    屋里拉了窗帘,没有开灯,光线昏暗,大金爷在沙发中间正襟危坐,身边站了一圈人。

    向铮目光一扫,大概有十来个,个个面色阴冷的盯着他,突然感到肩膀被人从后面大力一推,踉跄的往前探了几步。

    大金爷目光绵里藏针,大手一挥:“拿个凳子给他。”

    “不用了,大金爷特意找我来,是有什么事儿么。”

    一个手下踢了个皮敦子过来。

    “不急,坐下说话。”

    向铮被人按住肩膀被迫坐下。和大金爷隔着一张实木茶几,茶几上摆着一整套紫砂茶具,大金爷拿起一盅热茶,吹开浮面的茶叶,啜了一口,放下后悠闲缓慢的点燃一根烟,嘴边停留几秒,吐出一圈浓重的白雾。

    “太和路那个车展,你觉得怎么样。”

    “我一向对车很感兴趣。”

    “哦?”大金爷故意夸大表情:“这么说你是去看车的?”

    “去车展,当然是看车。”

    向铮不是不知道,如果拿去找宫遥当借口,理由更充分些,可是那也意味着,宫遥有可能也会被牵扯进来。

    “没看成,是不是挺扫兴的。”大金爷看似闲聊,却句句紧逼:“我听说车展开了没多大一会儿就中途散场了,你在现场,给我讲讲是怎么回事儿。”

    “是么,车展出事儿了?”向铮其实也不知道警察那边出动了多少人,逮没逮着谁,他只能硬着头皮装傻:“幸亏我走的早,没赶上。”

    大金爷意味深长的蹙眉:“我说车展中途散场,你就知道车展出事儿了。”

    “肯定是有事儿才会散场,不然开的好好的…”

    “跟我说实话。”大金爷忽然打断他,烟雾中的他显然没了耐性,目光阴狠的盯着向铮看了好一会儿,才掷地有声的问:“你到底去干什么了?”

    “去看车。”向铮一口咬定。

    大金爷叹了口气,将烟蒂狠狠在烟缸中捻灭,像是发号指令,一个手下立即过去将向铮的右手手背朝上,按在茶几上。

    “我听说,你这双手,是弹钢琴的。”

    “是。”向铮心里一揪,面上仍旧平静的有问有答。

    大金爷不紧不慢的说:“那就好办了。”他对手下说:“替我问问他吧。”

    那个手下掏了一把锋利的锥子出来,走到向铮跟前,抬起约莫一尺高,然后“咚”的一声闷响,狠厉的刺在他小拇指和无名指指的指缝中,实木茶几被刺出一个挺深的小坑,木头顺着中心向四周裂开曲折的纹路。向铮的手猛的一缩,被人死死按住,动弹不得。

    大金爷“好心”提醒:“我这手下可不是什么训练有素之人,你要是乱动,保不准哪根手指头就废了。”

    向铮听到自己心脏发出的咚咚声,手下再次举起锥子,这下刺在无名指和中指的指缝中间,接下来第三下,第四下,尖锐的锥子在他五个手指的指缝中一下一下猛刺,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他看着锥尖,每刺一下,心都抽一下。

    “去车展干什么了。”大金爷慢条斯理的问。

    “看车。”向铮面不改色。

    仿佛这场对峙,比的就是心理,扛不住,就输了。

    向铮话音刚落,锥子在指间刺下的速度明显加快许多,根本来不及瞄准就往下扎。

    “要我提醒你么?到底都知道些什么?”

    “我就是去看车而已,大金爷不信我也没办法。”

    大金爷故作为难的挠头:“嘴挺硬。”

    向铮偏移目光,任由锥子在指缝间像剁肉般来回乱刺,耳边是已经快得练成一串的咚咚咚咚声,甚至好几次,他的手指已经碰到那冰冷的金属,紧绷的手臂不听使唤的微微发抖,这感觉比直接在身上捅几刀都难受,他咬紧牙关,准备承受随时都有可能袭来的锥心之痛。

    大金爷也不喊停,倒要看看,他能撑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