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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菜馆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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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一天可不知道自己手里还提着别人的包包,毕竟自己也买了不少内裤,所以把自己手上七八个袋子往自己车上胡乱一扔,挂挡,松离合,踩油门,起步动作一气呵成,雪佛兰想箭一样的窜了出去。

    川都的经济虽然没有京城、天京等一线城市那么发达,不过堵车这个问题,估计是全国的通病。随着华夏国现在的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平的逐渐提升,汽车和计算机已经慢慢走进了广大民众的生活里。在社会上不是留着一句话么:21世界必须会的两件事儿,一是会开车,二是会玩计算机,只要会了这两样,你就不会饿死,不会被世界淘汰。

    当然了,至于女性开车这个问题,就不属于叶一天思考的范畴了,虽然很多女性开车经常把自己的男人、孩子、公婆或者路人甲乙丙丁给撞死撞残了,可是你也不能剥夺女性开车的权利不是!

    不过网上有句话倒是说的很不错:放暑假了,我都不敢过马路了。为什么?你们都在驾校学车,我怎么可能安心的过马路?

    尽管叶一天的车技牛叉,但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摆脱掉了拥堵的道路,来到了目的地,一家比较正宗的川菜馆。这家店是李则道介绍的。

    这家餐厅位于X中附近的三叉道路上,餐厅很大,共有两层,此时的叶一天一个人在大厅里,桌子上点满了著名的川菜:爽朗可口的宫保鸡丁、看着流口水的麻婆豆腐、艺术与食物结合的蚂蚁上树、麻辣劲爽的水煮肉片等等,叶一天早就已经忍不住了,正在风卷残云的消灭着桌上的食物。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叶一天才17岁不到,补充能量是必须的,不然长不高了怎么办?“矮穷挫”可不是叶一天想发展的方向。

    “凌风,没座位了,咋办。”在叶一天旁边的不远处,一个带着眼镜儿的男子郁闷的说道。在眼镜男的旁边,还有一个身材强壮高大的高富帅!

    那名高富帅四处张望了一下,只发现叶一天这张桌子有空位子,于是便稳重的走了过来,面带微笑轻声的说道:“朋友,你看这餐厅生意太好,没空位置了,你看你方便的话,我们拼个桌行不行?”。

    正在吃饭的叶一天抬头看了一眼这名高富帅,子弹头,浓眉穹眼,脸庞长得是祸国殃女,并且气质十分独特。

    叶一天快速打量别人后,心里其实是有些不乐意的,因为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叶一天早就发现满桌了,而且门外有几个美女来来去去很多次了,本来叶一天是想把机会留给那些穿着性感的美女的,顺便搭个讪啊,留个QQ之类的,方便以后约跑,奈何那些女子不懂得把握机会啊。

    “嗯。!”叶一天十分应付的会了一句,便不在搭理他们。

    看见叶一天“爽快”的答应了,高富帅男子也不再矫情,连忙道谢后,便和眼镜男点了一下头,坐在了叶一天的对面。

    眼镜男坐下来后,也很礼貌的和叶一天笑着打了声招呼,算是感谢叶一天的慷慨。

    “朋友也是读书人吧!茫茫人海中,我们相遇既是缘,我这人又很重视缘分,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姓白,齐白石的白,名凌风,盛气凌人的凌,风度翩翩的风,我旁边这位姓马名云,和阿里巴巴的总裁是同名同姓,不过,这个马云可没钱!嘿嘿。”高富帅白凌风微笑的道。

    马云听到白凌风的介绍后,再次对着叶一天轻轻的点了点头。

    既然别人都把热脸贴上来了,叶一天总不能一盆冷水泼出去吧!

    自己刚到川都,确实没什么新朋友,而且这个白凌风言谈举止中不轻间流露出来的的气质,让叶一天觉得此人不简单,和这样的人结交一下,似乎对自己没有什么坏处!

    叶一天就是在京城的那三年间,树立了太多的大鬼小鬼,让自己的背后的势力都不好解决,所以才不得不回到川都来,叶一天心里的感触,可谓是颇深啊!

    “凌风、马云,认识你们真是幸会啊!小生姓叶,叶剑英的叶,名一天,一统天下的一,一统天下的天,两位仁兄可得多指教啊!别的不说,这一杯,算我敬你们的。”叶一天说完,拿起自己面前的一杯冰镇啤酒,一口干了。

    “哈哈哈,指教不敢当,一天,我这人就喜欢交朋友,尤其是性子豪爽的人,一天,我也干了!”白凌风也不客气,拿起叶一天面前的啤酒,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而尽。

    马云见两位都那么主动,自己要是不意思一下,就显得不那么入群了,虽然叶一天开始真的是很“豪爽”。

    男人嘛,酒桌上是最容易交心的,最容易拉近距离的,不然为何一谈生意就要喝酒呢?

    不到2杯酒的功夫,三人就打得火热,相互了解的不少信息,这个白凌风是天府省本地人,家住在西部高原上,是经商的,家里有个姐姐。而马云则是直辖市山城市的人,家中是开饭馆的,有个读初中的妹妹。

    白凌风和马云是X中的高一新生,今日才认识的校友,或许真的该死的缘分吧,当叶一天说自己也是X中新生时,这三人的关系再次拉近了不少。

    在朋友的定义里,再加上同学的情谊,那这关系可就有了质的升华了。这些可是毕业后十分珍贵的资源,人情社会人情社会,这人情从何而来?不就是社会中的亲朋好友么!

    亲人,血浓于水,这里面的感情关系就不多说。朋友,不管是小时候的玩伴,还是知己,或者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这关系也算是比较的铁的,毕竟不是美好的回忆,就是情趣志向相投,或者拥有共同的利益。

    同学,关系最好的就是室友或者同桌了,尤其是这个同桌关系,是让人永生难忘的啊,最了解的人不一定是你的父母,很可能是你的同桌,同桌间彼此性别一样,或成哥们儿或成闺蜜,要是性别不一,呵呵,我就用一首诗来阐述吧:“墙角数枝梅,我问你爱谁,如果你不说,就爱你同桌。”

    这些关系就是日后一个人在社会上仅有的人情关系,要是你运气不错,遇上一两个比较靠谱的同事,这也算是好同事了,前提是,你的运气不错!

    有人说,地球在信息和网络的链接下,变成了地球村;我说,川都在龙妖良的写作下,也成了川都村。

    在离叶一天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头发染成了赤黄绿青蓝紫的非主流青年,正在斜着眼打着电话呢。

    “毫哥,我发现了你要找得人,在X中附近的川菜馆里,放心吧,毫哥,绝对没错,虽然我斗鸡眼眼睛不好使,可又不是近视老眼昏花,人还是多少看得清一些的,嗯嗯,好勒,放心吧,毫哥。”说完,叫斗鸡眼的青年兴高采烈的挂了电话。

    摇着小屁股得意的回到了自己的桌子边,对着旁边坐着的4个小弟说:“黄老五,我先说,我可是给毫哥拍着胸脯保证了的,你要是认错了人,老子先特么的废了你!”斗鸡眼虽然话是说的黄老五,但是手,却是指着黄老五旁边的旁边的那个人,黄老三。

    显然,大家都习惯了斗鸡眼的处事作风,对于认错人是见怪不怪了,不然这斗鸡眼不就白叫了吗。

    “鸡·哥,我黄老五的视力可是5.0,厉害得不得了,我也跟鸡哥你拍着小JJ保证,要是我说的那个人和毫哥在帮内说的不是同一个人,我黄老五自己跳长江去。”黄老五信誓旦旦的说道。

    原来,当叶一天带着陈小乔和蓝媚敏溜走的时候,连丰毫第一时间就发动了自己连帮的势力,在川都寻找叶一天的踪迹,并且,还在帮内和川都黑·道发布了悬赏令,毕竟连丰毫的身份地位和势力,在川都来说,还真的不低。虽然叶一天的悬赏只有三万元,对于这些基层的小鬼来说,这也是一笔大钱。

    所以,斗鸡眼得到了黄老五的肯定后,连忙打了电话,通知在附近的连帮帮众来增援后,便立马带着自己的4个小弟,先去找找叶一天的不痛快。

    “喂,小子,就是你惹了我们连帮的老大,胆子够肥的啊,就是不知道你的实力够不够肥,围起来。”斗鸡眼说完后,潇洒的摸了摸自己飘逸的头发,然后黄老五4兄弟立马把叶一天等人围在了中间。

    本来,白凌风正在和叶一天、马云高兴的喝着酒,可是,不知道这个非主流的青年从那里冒出来的,看来是来找茬的啊!

    白凌风最擅长的就是搜集情报,他来川都之前,利用家世把川都几乎所有实力都搞明白了,这个连帮就是川都两大黑帮之一。

    天府省的黑·势力都不强,可是小的黑势力又散又杂,大大小小有50多个,由于他们的实力太小、太分散,让政府的打击力度很是有限,抓的全是些混混啊,怎么办?放了制造麻烦,不放?能关几天?

    而川都的黑·势力不多,名气较大的就2个,一个'连帮',一个'战门',在川都,这两个帮派绝对是老大,想要在道上混,要么进'连帮',要么入'战门',要是你敢自立,那就对不起了,这两个帮派就会联合起来排挤你,打压你,直到消灭你。但是相对来说,连帮混的比战门好,因为连帮的主人和政府有联系,而战门在这方面就要差很多。

    白凌风还通过他自己的渠道知道,战门的老大是一位27岁的退伍军人,叫战寒谦,连帮的大哥是一位40岁的中年人,名字叫连丰杰。

    至于连丰毫,是连丰杰的儿子,连帮的少主,而白凌风思考的这些,其实只用了1秒钟。

    抬头看了看这个指着自己的斗鸡眼,尤其是那双搞笑的眼睛,白凌风实在是不屑与之交谈,便低头,不搭理他,因为自己的直觉告诉自己,眼前这个叶一天,似乎不是普通人。顺带考验一下,也不错。实在是个花瓶,自己在出手相助也不迟。

    没错,斗鸡眼刚才是指着白凌风说的,这丫的就从来没认对过人,硬是把白凌风当成了打连丰毫的那个人。一看白凌风不搭理自己,这下斗鸡眼急了,好歹自己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啊。

    “哎呀,你丫的,说你呢,丑鬼一个,还在哥面前装深沉,怎么?打了我们老大知道怕了?不敢承认了?哼,告诉你,想后悔?晚了!”说完,斗鸡眼把自己的袖子一挽,准备修理修理白凌风。

    可是,斗鸡眼还没走出一步,便被一个黑影一脚结实的踢在胸膛上,飞出去了5米多远,踏实的砸在了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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