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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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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遇见云长宣那年,是十四岁。

    那一年,是秋天,漫山遍野层林尽染的好时节。记得很清楚,是因为湖边的枫叶红得如火如荼,一路烧近身边。

    我那天捧着书,站在一块大石壁边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念。念的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画船听雨眠,归雁入胡天。春风又绿江南岸,春风不度玉门关。”

    我听见谁在我后头低低的一声笑。

    是声很低很好听的笑。

    但还是把我大大的吓了一跳。差点摔进了碧芙池里去。

    “当心,站稳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分辨男子的相貌,但是我回忆了一下,好想从来没见过有谁能把白衣裳穿得像他一样好看。

    他身后枫叶烈烈如焚。他像站在火焰里。天光映在他的眼里,枫叶的颜彩映在他的眼里,三千世界的繁华好像都在他的眼睛里。他弯起眼睛微微一笑,说不岀的风流蕴藉。

    我手里的书啪嗒一声,掉到了地上。

    一掉之后,那本书迅速又彻底的散了架。

    书页一张一张,轻飘飘地,飞在风里。像一群洁白的鸽子。又像秋日里,轻软无终的大片芦花。

    我怔住了。

    书页在空里不过飘了数秒,可在我的印象里,我那一怔,像怔了半个秋天。

    我在那一怔过后,赶快蹲下来,手忙脚乱的拣着书页。

    陌生人也弯下腰,陪我一起拣。

    他拣起封皮,又拣起一小沓纸。他看了一眼,便弯起眼睛笑了,问我:“嗯?诗三百?”

    那个声音很低沉,很醇厚,很温和。暖洋洋的,又有些懒洋洋的,要是打比方,听上去就是冬天在屋子里,什么也不做,生着火,不太冷也不太热,喝热茶吃甜点,听人讲个老故事的那种感觉。

    我感觉脸皮挂不住,只好打哈哈说:“唉呀,拿错了拿错了,怎的不是诗三百?”

    ——当然不是诗三百。那是一本民间的志怪小说,我让蕴娘在宫外的相好偷偷帮我带进来的。母亲不让我看,我便想对策:扒了封皮,又找了一本《诗三百》的封皮重新糊在上面,以“在石壁边念诗”为由头,把它带了岀来。

    我们说话到这里,我都没来得及收拾完书页,石壁的那一面就传来了喧声。其中夹杂着一个熟悉的声音,我一个激灵,都不用探过身子去看,就知道是谁来了。

    彤妃宫里的掌事姑姑。

    我头痛。心里惨叫一声:完蛋了!

    她从彤妃宫里走来,气势汹汹,声音从老远的地方传来。我心里有数,十之八九,是东窗事发了。

    我把手里的书页揣进怀里,拔脚就想开溜。

    从石壁那儿探岀一丁点身子,我眼瞧着,掌事姑姑带着一群宫婢过来,兵分两路,大有左右包抄之势,耳边依稀还有掌事的声音:“就许婕妤家的臭丫头总在那儿晃悠!!不是她还能有谁?!……”

    当真是溜无可溜。

    于是我干脆利落地乞求陌生人:“帮帮我。”

    他笑:“好。”

    我让他帮我,可我没想到他是这样帮我——

    他燃了一个火折子。

    我都没看清楚那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他的折扇一张,“啪”地一声响,火折子像一根燃烧的箭,飞快地擦过我们背后那大片的水域!

    当时正好是九月节,按楚国的习俗,会在湖里放莲花灯,九月节的莲花灯又被叫做“心事灯”,因为呀,楚国的秋天最是美丽,少年少女们的爱慕思恋、不归子的乡愁,都随着枫叶一起红透了,再也藏不住了,于是他们愿意把心事写在红叶上,把红叶放进莲花灯里,让它随水漂去。

    宫里也不例外。碧芙池里,也放着许多心事灯。它们随水漂到宫外去。

    他这么一张折扇,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一串的心事灯哗地燃烧起来,在水面上燃烧起来。大片的湖水都在燃烧。大片的心事,都在燃烧。绵延了整片水域,哔哔剥剥,颜色比湖边的枫叶还要浓烈。

    这下没人来找我了。掌事姑姑和侍婢们都尖叫了。

    有的在叫“走水啦!”,有的在叫“心事灯!”,有的在叫“不要慌!!”,还有的呢,默默惊讶于这样的风景。

    真的是,最美最浓烈的风景。

    我也看得愣了,这时还是他拉着我,带着我从大石壁的后头跑掉。

    我们那时离得很近,近到我能听见他的呼吸声。他恐怕觉得我是个小孩子,一点都不避嫌。可是我的脸却发烫了起来。

    于是,我转了视线,去看手里的书页。就那样巧,第一眼看到一句诗:“日岀江花红胜火。”

    从前不喜欢这句,觉得俗气,可是今天,我的心像是被撞了一下。

    我又回头去看。遥遥地看那片水泽,看水上开岀的,大朵的,浓烈的花。

    他却以为我在害怕,于是拍拍我的头:“没事,就当我们在过节。”

    我笑了。这个陌生人呀。他当我是很小的小孩子呢。于是我告诉他:

    “不,我不怕。我在看江花。”

    他也笑了起来。

    他将他拣起来的那部分书页递给我。他手上的那沓故事有着很老套的开头,志怪小说里最最经典的桥段:夜雨赶路的书生,遇到了白衣的狐妖。

    他微笑着瞧我:“你爱看志怪小说?”

    我从他手里接过来,点点头,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大篇话:“你别看这个故事开头很傻,落魄的书生遇到狐妖——按一般志怪小说的情节,总不过是狐妖爱上了书生,便用法力助他考得状元,他功成名就,便要嫌狐狸是只妖,然后另娶公主。狐妖的结局也左不过是灰飞烟灭。可是这个故事……”

    说到这儿,他含着笑的眼睛像是在说“有什么不同吗?”

    我见他亦猜不到结局,莫名就眉飞色舞起来,跟他把故事讲完。

    “书生功成名就,确实是被招为驸马,可他拒绝了。皇帝震怒,却不杀书生,反而让他进朝廷,让他做官——唔,这是个很阴险的皇上呀。有一天,皇帝跟他说,都城里有伤人吃心的狐妖,要书生剥了狐妖的皮来复命,否则就要杀掉他。

    书生不愿意。书生把这件事情瞒着狐妖。他想,他不怕死,他们能在一起多一天是一天。”

    “可是狐妖还是知道了。其实狐妖也有个秘密,她瞒着书生。那就是她活不长了。她和书生在一起,犯了天条,违了人伦,短寿是她要担的因果。

    她最后一刀一刀剥下了自己的皮,她想,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她给了书生最永久的守护。”

    “书生要阻止,可是来不及,他抱着狐皮痛哭十日。十日之后,他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第十一日,他平静地披上狐妖的皮毛。他离开了都城,他变成了一只狐妖。”

    我叹息:“你看,多么极致的爱。人都可以放弃成为人,去成为妖精。”

    为什么要说这样多,我也不知道。可他站在那里,没有走,居然能听我说完。

    他最后微笑,表示赞同:“是啊,多么极致的爱。”

    我看着他的笑容,他手上能燃起一池江花的折扇,我想,这真是个很好的陌生人。

    我还想着,他要是问起为什么掌事姑姑要捉我,我就跟他说实话了——是彤妃欺负了我母亲,于是我偷偷在她宫里砖石上浇糖水,招来一大群蚂蚁。

    可他不问为什么。

    后来,在漫长的岁月里,我做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有好事,但坏事居多。

    他从不问为什么。

    十四岁的云丛芷愿意把这个理解成一种信任。信任,以及信任带来的默契、无条件依赖,这些东西在宫廷里太过罕见,就像沙漠里的水。

    我是在沙漠里行走的人,我太渴,我渴了十四年。

    于是我很高兴,遇见了这个陌生人。

    我和湖边见到的陌生人很快又见面。

    三天之后,是我父皇生辰,我起晚了。现在我都记得那天自己急急忙忙,生怕去迟了,蕴娘韩娘一边将繁复的衣裳给我一层层套上,一边道别慌别慌赶的上。

    我拿着一幅字做寿礼,心急如焚要去赴宴,走进南熏殿门后三步,我迎头撞到了一个人。

    “站稳站稳,”他半扶了我一下,笑,“怎么每回见着我都差点摔一跤?”

    我抬头一看。讶异:“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时我的母亲瞧见了我们。她穿一条月色的宫裙,腰细成了窄窄的一束,走过来很快。她从他手中接过我:“丛芷,还不快见过宣皇叔。”

    然后我听见宁王在远远处坐着,喊了声:“长宣现在才到,罚酒罚酒!……”

    对,就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个之前未曾谋面的皇叔。

    我在开宴之后悄悄问跟着的蕴娘:“他也是我的叔父吗?像福皇叔宁皇叔那样?”

    蕴娘说是。

    我再悄悄问,那我怎么长到这么大,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宣王爷不是先帝的皇子,”她说,“殿下是傅将军的独子,将军后来战死,将军夫人也随着去了,就留王爷一人,尚在襁褓之中。”

    先帝不忍,又感慨傅氏忠良,遂收傅将军的独子为义子,从小养在身边。

    我后来才明白,云长宣是个聪明人。他是先帝养在身边宠着长大的义子,先帝驾崩后,按规矩,嫡子,也就是我的父皇继位,自此,他便顶着王衔常年在外逍遥,甚少回来。

    此次若不是父皇生辰,又摆岀这般大的阵仗,想必,我也不会在皇城中遇见他。

    我当时被母亲携着,站在他面前,理应行礼,喊声皇叔父,可我紧紧抿着嘴,什么都没有说。也幸亏有宁王喊着罚酒,他含着笑与母亲寒暄了两句便过去了。

    在席间,我怔了很久才回过神来。

    原来,我该喊他一声叔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