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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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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被涂成一张面粉脸,始作俑者却在一旁幸灾乐祸,凌夙再气也不敢动手挠他,免得惹火烧身。她默默走进浴室,用水冲了脸和脖子上的痱子粉,站在镜子前看了看,气得又鼓起腮帮子,人倒是正常了,可那脖子上的痕迹还是看得一清二楚。

    始作俑者从客厅进来,立在她身后,见她闷闷不乐,安慰道:“看把你吓成这样。等会儿给你买条丝巾,遮了脖子。”

    凌夙白他一眼:“这么热的天谁会戴丝巾,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翻白眼的动作要是换了别人,做出来的效果想必大打折扣。只因她生得貌美出众,又是他心头好,此时才连翻个白眼都看起来像娇嗔。他看得心中一荡,贴上去从背后搂住她,两手箍在她腰上,哄道:“你要这么介意,全公司上下都可以陪你一起。”

    陪你一起戴丝巾。

    全体员工人手发一块丝巾不就得了,选桑蚕丝质地的,夏天戴着也透气,品牌和花色选好点,公司的小姑娘没有不爱漂亮的,到时候再想个理由鼓励大家一起戴上丝巾,也就不尴尬了。何况这样好的公司福利,也没人会怀疑老板的心思。

    他温热的呼吸扑在她耳廓上,特别痒,每说一个字她心尖尖儿都瑟瑟地抖一下,她挪了挪身子,想要逃开这样的桎梏。

    他伸手不轻不重地在她腰上拧了两下:“扭什么?”

    这一拧,挠到她腰间的痒痒肉,她笑了两下,扭得更来劲了。

    刚浇下去的烈火又被她撩拨地烧起来,他心里咬牙切齿,想着以后定要把她按在身下怎样怎样…光是想着那些花样,心头火又烧得更旺了,像大火烧着了青草原,越想扑灭,烧得越旺,只要和她在一处,这火无论如何是熄不了了!

    他将她翻了个面,正脸贴着她,埋头在她秀发肩颈处深深嗅了几下,扑了满脸的清香,她身上到底是什么香?这样好闻!柔软美好的0胸0脯0挤在他胸膛前,他往前再凑一凑,那团团儿又被挤得换了个形状,想起昨晚那比月色还美的两团雪……凌夙只听见他闷哼一声,暗叫不妙,这人又要和昨晚一样疯魔了,慌忙将一双手臂曲起,叠在他和她之间。

    察觉到她的反抗,他毫不犹豫捉了她的手腕,反剪在她身后,她身子自然就更加往前倾了,这样却是逼她贴在他身上。

    “别动,乖乖的…让我抱一会儿。”

    凌夙这回吓得不敢动弹了,有了先前的经验,她知道他是个疯子,某些时刻她越挣扎,越能激起他的兴头。

    他像狗皮膏药一样,在她身上贴了一会儿,体温如灼热的沸水,烫得她呼吸困难。他身下马上就起了变化,怪物一样张牙舞爪地抵着她,她虽未经人事,但也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到底没太见过世面,被这样的东西威胁着,她小幅度地挣了挣,企图不让他发现,想要换个方向,或者二人能稍稍分开些,总之不让那东西杵在那儿紧贴着她就好。

    他却好像故意的,她挪到哪儿,他就跟着移到哪儿,那奇奇怪怪的东西竖在俩人之间,嚣张得不得了,只觉得不过一会儿,那东西感觉又大了点,像烙铁,滚烫滚烫。

    昨儿晚上,他制着她,俩人稍稍隔了一段距离,因此不知道他这样…天赋异禀…她羞得满脸通红,在他怀里抬起头见他也好不到哪里去,潮红的脸,从前云淡风轻的眸子里满是浓烈的0欲0望0,眉头蹙在一起,看起来不知道是在难受还是在享受…

    唉…这早饭还吃不吃了,再不吃可就要迟到了。他们俩从昨晚到现在,什么正经事儿都没做,光顾着抱在一起了…一抱就跟连体婴似的,半天分不开…她被他抱得,脑子里像在煮粥,黏黏的,化不开,一团乱,迷迷糊糊间,听见他闷闷地问了一句。

    “你什么时候让我上船?”

    上船?昨晚,她骂他脚踩两条船,他说没有别的船,只有你这艘“大船”,这不知廉耻的比喻可不是把她比作了船只,那么上船的意思是…

    她不敢再想下去,只觉得这个人十分可恨,讨厌!讨厌!太讨厌了!!!

    就算他和叶小姐没有关系,也很讨厌!!!

    她装聋作哑地不说话,就这样被他抱着,半天也没别的动作,她渐渐放宽了心,笃定他不会把自己怎么样,这才微微恢复了一点理智。他刚才说可以让全公司上下的人陪她一起戴丝巾,这人要生在古代做帝王,铁定是个昏君。不过,这熟悉的做法倒让她想起另外一件事。先前她不是在华宇俱乐部做高尔夫球童么,球童夏天的制服本是小短裙,后来说换就换,竟换成了套道姑服。公司内部后来流传着一个版本,公司高层看上了球童里的某个姑娘,但是没得手,震怒,不肯再让她继续穿短裙陪着别的客人,但这样做目标太明显,索性拉着全体球童一起“陪葬”,把制服全换成道姑服。这两种做法多么相似,都假公济私,凌夙偷偷想,华宇的高层和苑崇周还真是有点像,或者说,天底下脾气霸道的男人都是一个德行?

    不知过了多久,被他松开的时候,她稍微松了口气。

    再瞧他,已经披好了正人君子的皮,看起来正经严肃。身下那怪物也已经消失匿迹了。一会儿0胀0得吓人,一会儿了无踪影,真比变形金刚还厉害…

    她又不够了解苑崇周,自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食肉动物在捕猎前,必先蛰伏,然后磨好自己的利爪和獠牙,等待时机,一击必中,再把猎物拆骨入腹,舔得一滴血都不浪费。他昨晚已经错了一次,必然不会急着再错第二次,轻举妄动没什么好处,不用她来回答,不用她来告诉他什么时候可以…,她和他之间,一直是在他主导,她和他之间的事情,也将一直由他作主。当然了,以后那些个不太重要的小事可以交给她拿主意,比如家里面0银0行0卡0的密码,再比如存款是拿去买理财还是炒股…但是,什么时候吃掉她、什么时候让她嫁过来…这些大事,他说了算。

    这样想着,他慢慢地就恢复理智,握住她的手,一边往客厅走,一边笑道:“饿了吧?走,尝尝我的手艺。”

    这么热的天,菜也凉了,可见他们刚才磨蹭了多久。当然,菜凉了也是可以吃的,甚至味道更美。

    凌夙每样菜都夹了点,嚼了几口,眼睛马上眯了起来。

    这几道都是家常菜,想要做的好吃点儿,那可太难了。记得以前看《射雕英雄传》,大概意思是说,做菜最难做的就是家常菜。做山珍海味反倒不难,因为食材本身的珍贵和美味,按照步骤做,只要不太笨,总也能做个差不离的。但是要想把青菜豆腐做得好吃,那可太难了。

    他这几道菜,非但没破坏食材原本的味道,更添加了一些别的味道进去,她说不出来,舌头也不够敏感,只知道说好吃,却说不出到底好吃在哪。

    好吃,真的太好吃了,土豆丝原来是这个味道的,肉圆子那么腻,吃在嘴里竟然十分爽口,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辣子并不是最好吃的味道。这种返璞归真的味道,才叫人惊艳。

    哎呀,不如向他请教一下,以后学会了也可以做给自己吃,不是么?

    她十分诚恳地提出了想要偷师学艺的要求。

    却被他一口回绝。

    “为什么?”

    她有点委屈,连做菜都不愿意教她,可见对她并不是真心的。

    “你要学什么做菜?”

    她要是学会了,哪里还有需要他的时候?古语有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意思是说,送给别人鱼,还不如教会她怎么打渔。他不太赞同这句话,主要看怎么想了。要想让她自力更生,那还是教她打渔好。要想让她时时刻刻需要自己,一到吃饭点就想到自己,那必然不能教她打渔,每天给她送鱼就够了。

    心里虽然是这样的算盘,说出来的话却不能这样告诉她。

    他一笑:“不是还有我么再不济,家里以后还有保姆,不用你学。”

    把她惯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出了门就分不清东西南北,恨不得每天黏在你身上,这样才好!

    再不济,家里以后还有保姆…凌夙将他说出来的话在心里嚼一遍,不由听得脸红。

    虽然他只是暗示,但她还是听懂了…这是打算要和她长长久久过下去…

    她心里头说不上来的滋味,有一丝甜,甜完了又泛着苦。她还有梁霄要照顾,遇见他之前,她从没想过这辈子要怎么过,只觉得人生这样辛苦,瞎过过,过一天是一天。

    可是…现在,她要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