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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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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苑崇周说她昨儿个晚上吹了一整晚的空调,今早应该透个气。所以车里也没开冷气,只开了窗户。

    空气里到处流窜着暑气,白濛濛的,黏腻得让人想赶紧钻进空调房里躲起来,这一路的热风呼呼刮来,解不了暑热,反倒让人觉得心烦意乱。

    车驶过武陵桥,离长安街只差一个公交车站的距离,而通天实业的总部大楼正是位于长安街、国贸、新光大厦的中心交汇区。

    离总部大楼大约还有几十米的步行距离,她喊了停车。

    “我就在这里下吧。前面那段路我走过去。”

    苑总的车,公司员工当然都认得。要见她从他的车上下来,免不了又是一顿八卦。她一点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一点都不想!

    “也好。”

    苑崇周这回倒也不霸道,答应得很爽快。

    她松了口气,总算有那么一件事是她可以自己做主的。他也没问原因,这样更好,要是问起了,她还不知道该怎么答呢。

    苑崇周瞧着她身影渐渐消失,一路把车开到新光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停了车,坐直梯直上名品中心。

    凌夙找了一家连锁超市,买了瓶粉底。对她而言,生活里基本用不上粉底,其实兼职的地方总会要求她们淡妆示人,但她仗着皮肤底子好,能不化妆就不化妆,当然了,主要还是没钱买好点的粉底,差一点的她也不想抹在脸上。但她包包里常年有一支口红,薄涂颜色日常,厚涂艳色逼人,平时兼职抹上一层,大部分人也都以为她化了淡妆。

    对着超市里的镜子,她一点一点把粉底涂在脖子上的印痕处,深深浅浅,浅的涂一层就能遮住了,深的却要一层层叠加才看得不明显。她反复对着镜子照了一遍,确认每一处都盖上了,这才去公司。希望这几天都不要留太多汗,汗一趟,遮盖的再严实都要露馅。她还在纠结,要不要买件高领,遮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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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手册里明确规定,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

    栗芝抱着个大西瓜,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在总部大厅里。有几个年轻胆子大的妹妹好奇,问她为什么明知故犯。

    这么大的西瓜,当然也算零食了。栗芝姐是傅总身边的秘书,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规定?

    栗芝笑一笑,风情万种地抽空伸出一只手,撩撩头发。

    “傅总让我给他买了,下班带回去。”

    原来是傅总的瓜啊,那就好说了。而且是上班之前买好了,下班带回去。没什么问题,没违反公司规定。

    栗芝抱着西瓜实在觉得累,连忙钻进总裁专用电梯,傅总今天特许她坐这一台电梯。

    到了总裁办,她把西瓜放在办公桌上,傅寒声正好从里头出来,瞧见这圆溜溜的西瓜,心情大好:“找把西瓜刀来,咱们砍了这瓜。”

    上班时间吃瓜当然不太合适,可谁让他是可以放火的“州官“呢。

    傅寒声让她给苑总打电话,又让她把苑总身边的秘书和助理都叫过来,最后再补充道:“我瞧你们平时工作也忙,今个儿早上吃吃瓜、聊聊天,放松放松。”

    要放松干嘛要把苑总喊过来?那么大个老板杵在这里,她们当下属的心有余戚啊!

    老板葫芦里卖的到底什么药呢,栗芝也闹不明白了。只知道他最近一段时间都挺反常的,比如不爱吃西瓜,却让她买个瓜回来。比如明明没见过凌助理,却让人事部通知凌助理来上班…这一系列的安排都很奇怪,但她也想不到老板到底是怎么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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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夙回到办公室,这才觉得活久见,呵呵,活得久了什么都能见到。

    今天早上事多,所以她算来迟了,平时都要早二十分钟到办公室,今天却踩着点儿进去。

    一进门却被里面的情形吓着了。

    办公室里一股清甜的西瓜味,半个圆西瓜摆在栗芝姐的桌子上,剩下来那半个已经被切成很多小块,栗芝捧着西瓜,坐在自己桌上啃着,苑总的大秘,小丁正襟危坐,面前摆着两块瓜,他却动也不敢动,林同居然也在这里,她就豪放多了,一手一块西瓜,左右开弓,吃得不亦乐乎。

    竟然…竟然还有傅总!

    傅总坐在沙发里,见她进门,望着她笑眯眯的。不过傅总似乎不是很爱吃西瓜,栗芝和林同两块瓜都快吃完了,傅总才把那瓜尖儿咬掉。

    情况非常诡异,有一瞬间,她觉得她办公室的人是不是脑子被僵尸吃掉了,所以敢在上班时间吃零食水果,而且还是傅总起的头,傅总今天也真是奇怪,居然这么早就来了办公室。

    林同见她进门,喜道:“来啊,凌夙,一起吃瓜。”

    傅寒声看了栗芝一眼。

    栗芝在桌子下踢了林同一脚,林同连忙喊疼,大声反问道:“你踢我做什么?”

    凌夙不知道她们怎么都这样古怪,只笑着坐回自己的座位,道:“谢谢,我不吃。”

    看她无精打采的样子,林同觉得古怪,很少见她没精神,之前每一次看见她,她都一副风风火火的样子,走路特别快,语速也算快,做什么事情都像在赶场,一场接一场,当然速度快。

    但她今天像霜打过的茄子,蔫儿巴巴的,林同好脾气地选了两块形状最好看的瓜,体贴地给凌夙送过去,走近了一看,却发现凌夙很不对劲。

    不仅仅是精神状态不对劲。

    凌夙肤色是润玉一样的透白,没半点瑕疵,就为这个,面试时见到凌夙,她还羡慕了好久,心中感叹她父母怎么没给她羊脂一样的好皮子。

    但是今天,凌夙整个脖子都怪怪的,好像上了一层粉,粉质还不怎么细腻,都能看见粗粗的颗粒,关键是色号选的不对,比脸暗了一个色号。

    一般人化妆,重点先化脸,脸涂完了,为了保证脖子和脸色号一致,会顺便在脖子上也抹点儿粉底。

    但是,什么情况下,一个从没见她化妆的人,会把脖子化成全副武装的样子?

    除非,脖子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实在是凌夙自己的失误。她平时不化妆,哪里知道选个粉底有这么多讲究,先要区分自己是暖皮还是冷皮,接着要根据自己的色号选粉底,涂的时候记得要脸和脖子一起涂。她不过随手拿了一瓶粉底,超市不比柜台,不会有人主动来推荐适合她的产品。而且超市的灯光比较柔和,只涂脖子不涂脸也看不出异样。谁知道到了自然光下就这样露馅。

    林同嗅了几下,空气里有不同寻常的味道。

    她以前和凌夙说话时,就喜欢拉着凌夙的手,这里摸摸,那里碰碰,凌夙刚开始不习惯,到后来也习以为常了。

    她的手不经意拂过凌夙的头发,手指从发丝间穿过,也顺便不小心摸了摸凌夙的脖子,粉底薄涂的地方已经能看到浅浅的印记。

    “凌夙,你的头发这样好。”

    乌油油的,黑亮水滑,拂在手上比抚摸人民币还顺手。

    当然重点不是这个。她食指和中指一揉搓,确定手上的东西就是超市买来的那种开架粉底,再仔细一看,凌夙的脖子上很有些玄机。

    斑斑点点的,有的发紫,有的还是粉色。

    栗芝眼睛更尖,早就觉得不对了,她一边走过来,一边惊讶叫了一声啊。

    “啊,凌夙,你脖子上这么多吻痕!”

    傅寒声啊呜一大口,咬下块西瓜,今天这西瓜没买错啊,大家一起陪着他当吃瓜群众呢。

    凌夙唰地一下,脸红得快滴出血来。

    林同故作不懂:“栗芝姐你怎么知道是吻痕,也许是蚊子咬的呢?”

    栗芝哼了一声,得意洋洋:“你以为我没男人吗?谁家蚊子这么生猛,吸了一口又一口啊?”

    林同哦了一声,“哦”地特别跌宕起伏,声音怪腔怪调的,拖得极长。

    凌夙急红了眼,忙解释说不是不是,不是吻痕,却发现越描越黑,大家一脸吃瓜群众的表情,悠闲地看热闹。

    栗芝下手更狠,冲她挤挤眼:“凌夙,这么干柴烈火,扯了证要请我喝喜酒哦。”

    言下之意是她昨晚和男人风流快活去了…

    林同跟着凑热闹:“是啊是啊,请我做伴娘吧…”

    凌夙说真的不是你们想得那样,你们想得太多了,却发现自己言语苍白,没人信她的话。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又羞又愤怒,正准备再解释一番,却瞧见门开了。

    走进来一个人,她死都不肯再说话了。

    好好端着。她暗中鼓励自己,不能让人发现端倪,得装作和他不太熟。等他走了,才能和大家继续解释。

    傅寒声见苑崇周进门,笑若春山地迎上去。

    “四哥,你找我?”

    傅寒声拉过他,站在墙角,低头不知道在他耳边说了什么。

    栗芝和林同才不想关注老板们在聊什么,况且傅总早上打了招呼,让她们今早好好放松一会,吃吃瓜、聊聊天,不必有心理负担。最要紧,这种时刻她们俩只想打破沙锅问到底,一定要问出凌夙的“0女干0夫”。

    凌夙到底还是太嫩了,办事机灵,遇上这样的八卦军团,实在招架不住,她们俩小声磨蹭在凌夙周围,凌夙扁着嘴,不肯说一句话。

    苑崇周那边和傅总聊完,走了过来,林同连忙叫声苑总好。

    栗芝虽然也客气打了招呼,但眼珠子却瞄着苑总手上那个橘黄色的盒子,上面印着“H”的logo,这牌子她太熟悉了,每个月省着吃泡面,就想买她们家一款铂金包,但她毕竟是个“打工”的,一年最多也就只能买一个,问题是经常买不到啊,排队也买不到,太火爆,好难买。

    苑总大手笔,这么贵重一份礼物送谁呢?

    苑崇周站在她们俩中间,侧过脸,瞧见沙发上坐着小丁,小丁早在他进门就站起来了,毕恭毕敬地喊着苑总早。

    四哥在,他的秘书也在,林助理和小丁都在。

    很好,人都到齐了。

    他把爱马仕礼盒放上桌子,轻轻一推,礼盒便滑到凌夙面前。

    “送你的。”

    栗芝和林同嘴巴张得可以塞下鸡蛋,不用把凌夙“屈打成招”了,“0女干0夫”这可不是全招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