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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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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苑崇周从来不做亏本买卖。

    凌夙昨晚喝了加料的酒,像个发-春的猫儿一样,抱着他只知道蹭,喉咙里发出呜咽嗯啊的声音,他被她惹得上火,却也不能拿她怎么办,只能强忍着,再记上这笔账,想着日后一起清算。

    他抱她进浴缸,她整个人缩在温凉的水里,媚眼迷离。

    泡了约摸半小时,她眼神渐渐恢复清明,不像先前那样话都说不出来。现在傻傻的,看起来像个孩子,你跟她说句话,她就跟着学一句。

    这样好的机会他怎么会放过?

    他照着女恶霸的口气,写了个纸条,让她一字一字跟着读,读了几遍也熟了,顺便就录了视频。

    他教她说:他从了她,她就做他女朋友。

    反正怎样都会得到她,他不吃亏。

    呵,她跟他之间的账怎么能一笔勾销,日后还要把她吃的渣都不剩!

    还有四哥那笔帐,也先记着。敢动他的人?在他眼皮子底下使坏?好在不伤她的身体,否则…他苑崇周要女人,还需要用这样不入流的手段?只要他对她再狠点,她去年就应该是他的人了。

    去年十月一日,他们第一次相遇。起初也没别的什么感觉,不过是觉得她长得很有姿色,多看了几眼。但他见过的美人那样多,并没觉得自己心动过。秦家小女儿喝多了,坐在“木兰”傻笑。他也就顺路送秦禹康回去,顺便也捎带她。他听见秦禹康叫她一声“凌夙”,当时才刚认识,哪个凌哪个夙,也是后来不经意问过秦禹康才知道。一晚上他们并没说过几句话,他偶尔,真的只是偶尔,会从倒车镜里看见她,精致秀挺的侧颜,映在夜色里,灼灼艳美。

    第二天他才知道她的厉害。

    第二天是他们家老爷子的大寿,他母亲站在房门外喊他起床,他从梦里惊坐起来,发现身下一片濡湿,只觉得羞耻。他的确是个童蛋子,但也不至于昨晚刚见过她,今早就…仔细回想一下,她昨晚见着他那客气一笑,十分可疑。他和她之前并不认识,她对着一个刚认识的男人,笑成那副样子,是几个意思?那笑容娇滴滴得,能掐出水来,她不过才一个十八九岁的丫头片子,竟有那样大的本事!

    家里面闲了几天他就回学校了。藤校学业重,但他背负天才光环,学得十分轻松。他打小就不是勤奋学生,“头悬梁、锥刺股”在他身上更不可能发生。他十来岁就是门萨俱乐部会员了,可见智商之高。但人太过聪明,也有许多烦恼。别人八个小时完成的课业,他两小时便能搞定。没了课业,脑子里总会钻出奇怪的想法。比如前些天见过的那个女孩…

    他闭上眼回想那天晚上:她坐在他斜后方,细秀的脖子歪在车窗玻璃上,他看不到她的脸,故意把车开到颠簸的地方,颠了几下,她终于把脑袋歪到另一侧,这下不仅能看到脸,还能看到她微微晃动的胸-脯…

    他红了耳朵根子,非礼勿视,别过眼,继续开车。

    真笨。他很是不屑地想。

    竟然能在他车里睡着,可见没什么防备心,他什么人,她可连底儿都不知道。她没照过镜子么?不知道自己长得什么样子?谁给她的胆子,敢在差不多算陌生人的车里睡着?

    要是以后再见着她…一定要顺便提醒她。

    可他才不想见到她呢。她近来无孔不入地往他脑海里钻,可见是个小妖精,不是什么良家妇女。

    好在他自制力足够强,过了一阵子没见,也快要记不住她长什么样子了。

    要不是…要不是在悦玺看见她。

    他休冬假,大年三十,苑家在悦玺饭店吃年夜饭。悦玺的位置很难定,一般人去定,须得提前一个月。可苑家与别人家不同,悦玺有一个包厢专门留给苑家。

    他进门第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她忙忙碌碌跑在大堂里,传菜收盘子,压根没注意到他。他不由皱起眉头,大年三十不回家过年,却留校打工?手里头这样缺钱吗?

    他后来才知道,她不仅缺钱,还十分缺觉。

    冬假后面的十几天,他几乎每天出现在悦玺附近,那个大堂经理,叫娟姐的,都认识他了,她却还是没注意他。

    他有时候会坐在大堂里靠窗的角落看报纸,偶尔把报纸挪开一点,便能看见她,擦桌子、拖地、收拾桌上的残杯冷炙。

    有时候会把自己车停在外面,一个人坐在车上,透过车玻璃和大堂落地窗看着她,她不忙的时候,会捧着专业书看,他那时候才知道她是学金融的。

    她通常要到晚上十点才下班,还赶得上地铁,进了地铁便坐下来靠着座位睡觉。好几次他坐在她身边,她睡得正酣,小嘴巴微微张开,脑袋一点一点,点到他肩膀上。他扪心自问是个善解人意、温文守礼的人,所以在她靠过来时,体贴地拨了拨她脑袋,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

    可她却是个风风火火的急性子,而且还迷迷糊糊的。

    她的生物钟已经养出来了,每回到学校那站,她就踩着点自己醒来,半睁着眼睛,迷迷瞪瞪背着包冲出去,根本不关心身边人是谁。

    有一次她忙到夜里一点,没地铁了,也没公交车,雪下的那样大,她一个人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等了一会儿她揽到了出租车,他也便开车在后头跟着。

    一个长得很不安全的女孩子,晚上打车回去,他身为男士,在后头礼貌性护送一下,也是说得过去的。

    他这才知道她也是京州大学的学生,和秦禹康同校同寝,宿舍在天喜园21栋1203室。下了车跟着她往里走,她好像察觉到有人跟着她,慌得一路小跑,头也不回,他无奈笑笑,在后面加大步伐,不远不近地跟着。

    快上楼的时候她摔了一跤,隔着一段距离,他下意识地就想上去扶,却忍住了。她痛得呲牙咧嘴,哎呦了好几声,应该是摔得很痛,声音里带着哭腔,可能本来是想哭一下的。但看了看四下无人,便随手拍拍身上的雪,也不哭了,哭给谁看呢,走了。

    他夜里面视力也是极好的,她所有微小的表情和动作,他全都看在眼里。

    也许,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他开始惦记着她。

    有时候她突然钻入他的夜,搅得他彻夜难眠,而她却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甚至都不知道还有他这个人!

    每次想到这里他都咬牙切齿,恨不得马上飞回国去,站在她面前吓她一跳,再把她揽进怀里面放肆□□。他要把她搓成圆的,她就不能是方的!但白天醒来又忍住了,他还在藤校,学业很快会结束,他不会贸然开始一段跨国恋情,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再把她一举攻下。

    第一次觉得几个月的时间那样难熬,他是从那个时候喜欢随手画几笔的。好几次回国,开着那辆不显眼的车在京大晃悠,都没遇着她,他只有在车里坐着,一笔一笔、一张一张,画着她。有时候是眼睛,有时候是侧脸,有时候只画她那一头乌黑的头发…这样坐以待毙的滋味,令他快疯掉。

    定位也是在那个时候潜进她手机里的。他设了一个程序,钓鱼短信发过去,她只要点开看过,手机里便会被安上定位系统。这样,无论她在哪里,他都能找到她了。

    既然要把她攻下,就得做足了准备。他从不打没有准备的仗。云英路的房子离她近,以后她住进去,可以准备考研,也是很方便的,比在寝室里吵吵闹闹安静,密码是1001,好记,他们初遇那天正是1001,十月一日。

    期间还有一些事,暂且不表,重点是他布了个天罗地网,请君入瓮。这小妖精却磨磨唧唧,不肯上钩呢!他使了各种手段勾引,她却装瞎,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角儿。他就是要在她周围画个圈,圈里面只能有他和她,至于圈外面的人,你们眼睁睁看着好了,每天光吃狗粮能饱的。

    如今是称了心愿,他也算是名正言顺,以后再去找她,就不必装作巧遇,他可是她红口白牙、亲口承认的“男朋友”。倒是这个傻子,什么时候才能发现他对她的心意?

    凌夙大大地吸了一口椰汁,顺便把椰肉舀了一勺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起来。她昨天被苑崇周坑了,说了不清不楚的那样许多话。她自己都觉得羞耻。

    心情太糟糕,所以必须来海滩上放放风。

    她穿着黑丝bikini,闲闲躺在躺椅上,鼻梁上卡着一副墨镜,悠哉游哉。

    没过多久,她身边就聚了三个男人。

    肌肉发达,身形健壮,穿着性感小-内-内,不该露出来的地方鼓着一大包,脸蛋俊美的和欧美电影明星一样。

    其中一个和她搭讪,得知她是中国人之后,用蹩脚的普通话和她交谈。

    “中国的女孩纸尊漂酿!”那人竖起大拇指。

    凌夙腼腆笑一笑,说一声thank u。

    另外两个男人恐怕不会说中文,在会说中文那人耳边叽叽咕咕,那人又说:“一个人吗?怎么没和男朋友一起来?”

    这是要勾搭她了?

    她笑一笑,刚要解释自己和同事一起出差。

    却听见熟悉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接着那人搭了一块大浴巾在她肩膀上,将她裹成一团,严严实实的,半点春光不露,顺道对着她脖子吹了口气,肉麻兮兮地喊道:“ u are。”

    矮油,好冷,酷暑天,怎么感觉凉飕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