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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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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修竹天一亮便叮嘱张妈,让她今天买鱼回来,小儿子爱吃鱼。等到九点,易修竹又给小儿子拨了一通电话,问他今晚什么时候回家吃饭。

    以往每年这个时候,他都要回家里吃饭的,毕竟是生日,得和家里人在一起过,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谁知他却说不回家吃饭。

    易修竹心里纳闷,不回来,难不成和秦少爷约会?阿美这一反常态的,是动了真格啦?从前也没见他这样,没想到谈起恋爱,也是个一头扎进去的情种。但眼下在电话里,她也不好再多问什么,儿子是大人了,有自己的朋友圈,她做母亲的并不好管太宽。改天,改天寻个借口,让儿子把那秦少爷带给她看看,她也好仔细瞧瞧,把把关。

    她旁敲侧击:“阿美。我下个月办展,你可以带朋友来,瞧一瞧。”

    苑崇周“嗯”一声,回道:“我一定带上朋友,给您瞧一瞧。”

    易修竹噗地一下笑出来,她只是想试探一下儿子的口风,这话问出来,他要是回答可以,那就说明他是认真的,奔着喜结良缘去的。他要是顾左右而言他,那就可以不当回事。

    易修竹见他说得这么直接坦然,悬着的心反倒放下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儿子的感情私事,随他们去吧。

    她又叮嘱他几句,无非是天热别贪凉,再把自己最近从营养师那里学来的养生知识给他念叨一遍,他脾气好,耐性也足,竟是等她说得口干舌燥主动缄口,才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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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已经开始了,凌夙从通天实业结束实习期,返回校园。秦禹康和丁明眉还在家里过暑假时,就已经知道凌夙告别了单身狗队伍。她们一进宿舍就逮着凌夙问东问西,凌夙自己对这份感情并没太多信心,且更加更加没想过两人能走到最后,也就支支吾吾地敷衍她们投来的问题。

    曲礼媛这个大喇叭,她一个人知道,等于身边人都知道了。

    “夙夙夙夙,你们到哪一步啦?听说打啵儿啦!”

    “夙夙夙夙,你们怎么在一块儿的,一开始不是说你们俩不可能吗?”

    “夙夙夙夙,他有说过要娶你么…你们打算什么时候…”

    ……

    凌夙觉得头疼欲裂,打断她们:“稍等啊,我接个电话。”

    秦禹康才不信,她跑到凌夙身边,佯装抢她的电话:“没人打电话。你骗我们呢。不管不管,先把我们的问题答了再说。”

    凌夙的手机却是嗡嗡嗡震了起来,是真的有号码拨入。

    秦禹康伸头一看,来电显示上是“梁露”的名字。

    凌夙看到那名字,先是一愣,接着不知怎地,右眼皮开始突突突跳了起来,接电话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心脏开始扑通扑通狂跳,就像提前感知了什么不详的事情。

    秦禹康和丁明眉见她神情严肃,当即收敛了玩笑之意,不再闹腾,又见她背着大家,走到阳台僻静的拐角处,凝着眉头细声细气地说话。

    “喂,凌夙?”

    “是,是我。梁露姐。”

    “你能赶回来么?家里…出了状况。”

    凌夙站定了,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右眼皮却跳得她眼睛都睁不开。她用手按住那突腾暴跳的眼皮,问道:“梁露姐,家里到底什么情况?”

    “梁霄…梁霄他…”

    手机啪地一声落到地上,她的手机已经用了两年,当初梁伯伯奖励她考上京大,给她买的。这么多年她一直没舍得换掉,主要是为了省钱。屏幕上一道道的刮痕,一条条棱子陷进去,有的是钥匙划得,还有的…她成天总有个磕磕绊绊,自己也不记得具体是怎么蹭出来的…

    手机砸落在地上,电板都摔了出来,室友们听见这么大的动静,赶过来一看,凌夙站着不住地发抖,秦禹康望着她,她竟连嘴唇都在不停地抖,抖得唇瓣都抿不住,上下牙齿撞在一起,发出格格的响声,听得人心惊肉跳。

    刚才还好好的,接了个电话这就…难道是出了什么大事?

    “夙夙,凌夙。”秦禹康拍拍凌夙的脸,试图让她冷静下来。

    “哎呀,你这样不行。她整个人魇住了一样。”曲礼媛推开秦禹康,先抱住凌夙,抱了几秒钟发现没法用这样的方法让她停止发抖,又伸手在她大胳膊上狠狠掐了一把。

    力道之大,当即被她掐过的地方就青了起来。疼痛让凌夙恢复了一点点理智,她摸了一把脸,脸上冷汗涔涔,又蹲下去捡起手机和电板,手还是忍不住抖,抖得她那么大块电板都装不进手机。

    “我帮你装。”丁明眉拿过她的手机和电板。

    “谢谢。”

    这一声谢谢说出来,声音平静,仿佛在极力克制情绪。三个人这才看见凌夙的脸,满脸的水珠子,说不清楚是冷汗还是泪水,也许是有泪水的,毕竟那眼眶亮盈盈的,泛着水光。

    秋老虎的天,热浪翻滚,凌夙又抹了一把脸,长发被汗濡湿,贴在额际,整个人像落了水的鸡子,狼狈不堪。

    “夙夙,到底怎么了?”

    凌夙不肯回答,她接过装好的手机,打开软件,却总是闪退,怎么都登陆不进去,大约是刚才那一下子摔狠了吧。

    她抬起头来,看着室友,终于开口求助:“能不能麻烦你们哪位,帮我订张机票回老家,要今天的,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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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苑崇周包了一整个西餐厅,鲜花选的是向日葵,花店老板说他不够浪漫,女孩子都喜欢红玫瑰,约会怎么能送向日葵。

    他笑一笑,向日葵花期长、开得又盛,长长久久,讨个吉利罢了。

    这家西餐厅非常有名,据说很多情侣在这里吃了一顿,回去之后就修成正果了。他早就想带她来的,无奈之前两个人浓情蜜意,每天只想腻在一起,并不想出门吃饭,毕竟饭店人多,出门去看人头攒动,还不如在家呆着舒服。

    小提琴师拉的曲子是卡农,他选的。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的音律,复调音乐的一种,一个声部的曲调自始至终追逐着另一个声部,循环往复、声声不息,直到最后融合在一起,永不分离。

    缠绵缱绻的音乐,就像两个人至死不渝。

    也是讨个吉利。

    他坐在暖黄色的灯光里等她,掐着点看时间,他并没提前约她,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才能称之为惊喜,反正她每天的生活都差不多,上学、兼职,能有什么特别,就是临时喊,也是来得及的。

    到了点,结果却在他意料之。

    凌夙的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等了二十分钟再打,仍旧是关机。苑崇周等得不耐烦,给秦禹康拨了一通电话,这才知道她有急事,已经赶回老家了。

    侍者见他整晚等在角落里,身形落寞的很,便主动上前询问是否还需要服务。

    “不用了。你把这些都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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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夙赶到夙县第一人民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飞机只能到巴州市,晚上没有去县里的大巴,只能自己打车回去。

    凌夙到了梁露今天说明的那间病房,站在门外,大气都不敢出,并不敢进去。

    房间里有女人嘶嚎的声音,还有男人低沉的怒吼,夹杂着护工劝解的话语,吵嚷嚣乱,让人头疼欲裂。忽地又听见里面一声叫喊:“大家一起死了才好!”,接着便是噼里啪啦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水瓶砸在地上,砰地一声砸个稀巴烂,又是轰地一声,像是桌子被掀翻在地上。

    “你不死,你不敢死,我去死,让我死了吧!”

    “咚”的一声,像是身体撞在墙壁上的声音,另一个压抑的男声响起来:“你要闹到什么时候?!疯婆娘,给老子醒醒!”

    “我就是疯了!你把我儿子还给我!把我儿子还给我!我要我儿子!我要我儿子!”

    “闹有什么用?!我不想他好好活着吗?这么多年了!你就不能接受现实吗?!”

    凌夙听得喉中哽咽,推开门便走进去,走了几步,站在房间里,声音低低的,像蚊蚋:“叔叔,阿姨。对不起,我来晚了。”

    梁远山回头见到她,先是一惊,马上反应过来,急喊道:“快出去!”

    已经来不及了。

    那被梁远山制在墙角的女人,双眼猩红,头发乱蓬蓬的像一团稻草,衣不蔽体,见了凌夙就像见了仇人,猛地一脚踹开比她自己壮两倍的大汉,飓风一样向凌夙奔过来,一手掐住凌夙的脖子,另一手再叠加上去,力气大到整个手背都筋骨爆裂,像是快要蹦出来。

    那女人口中念念有词,翻来倒去地只说一句话:“还我儿子!还我儿子!还我儿子!”

    凌夙被她掐的白眼珠子都翻了出来,两手挠在墙上,留下一条条指甲痕,口中呜呜地想喘气,却上气接不了下气,那铁掌钳在她喉管上,渐渐地把她举高,她双脚一时离了地面,腾了空直挣扎,却是徒劳无功罢了。

    濒死之际,脑子里竟然只有那张脸,朝夕相处地对着他一个多月,此时此刻,脑海里能想起来的竟然只有他。

    这样…这样也好。要是死了,她对他,也就不用再挣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