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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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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夙到了第二天下午仍不见醒来,苑崇周令管家又请了医生来,医生看了又看,确实没什么大碍,也是不知道人为什么没醒过来。

    到了这天晚上,苑崇周本是搂着她睡,睡到半夜,只觉得怀中抱了个炭火炉子一般,“蹭蹭”地往外冒热气,这才发现她发起了高烧,又让管家从京州来的医生团队里请了三位专家前来看诊。这三位专家专擅疑难杂症,个个都是独当一面的业内大拿,现在三大名家却集结在一起商量着怎么给凌小姐退烧。

    凌夙这一病,来势汹汹。早上开始发烧,吃了药又退下去,到了天一黑,又开始高烧不退,反反复复,本来纤秾合度的人儿被折磨得形销骨立。头几天,给她喂什么流食都喂不进,后来只得改为输液,葡萄糖、退烧药、消炎药、营养液…一直输到第八天,人终于恢复了一点点意识,再喂食,也知道主动吞咽了,又过了两天,才终于好转起来。

    京州那三位名医终于齐齐松了一口气,凌小姐这一场病,不仅她瘦了一圈,苑先生也瘦了一圈,就连他们仨这把老骨头也跟着瘦了一圈。她的病要是治不好,他们也不用挂牌行医了,不用苑先生说什么,他们自己就可以主动请辞了。

    凌夙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再醒来的时候,屋子里空无一人,她口渴的很,颤颤巍巍挣扎着下床,捧着水杯咕咚喝了一大口,又想起来,睡觉前还见着了梁霄,这一觉,不知道梁家现在是什么样子。

    她垂首看了看身上的睡衣,又环顾一圈,也没发现能穿去见人的衣服,床对面就是衣柜,她走过去,掰开柜子,刚刚病愈,手劲酸软,竟没掰开柜门,又稍加用力继续掰,柜门是开了,却弄出不小的动静。

    柜子里面全是男人的衬衫,白的、黑的、浅蓝…一应俱全。凌夙站在偌大的柜门前,不知所措。

    没衣服穿!

    她开了房门,径自走出去,原来这是个小公寓,两室一厅的格局,一间卧室、一间书房,她轻轻旋开书房的门,探头一看,墙角一张短沙发,上头躺着个长手长脚的男人,从她这里看过去,只能看见他浓密的发旋和深深陷进去的锁骨。

    真是好看。

    她踮起脚尖,轻手轻脚关了门,一步一步踮到他面前。

    短沙发又窄又小,他蜷在逼仄的空间里,睡颜像个孩子,他在她面前,总是有几分孩子气的,她不禁微微笑起来,想起她这一走,以后就再没以后了,手便不由自主地抚上他的脸。

    他的睫毛长长的,像刷子,浓密地让她身为女人都自惭形秽,她以前就想,哪天趁他不注意,要把他的睫毛全剪下来,然后黏到自己眼睛上。

    皮肤也好细,细得看不到一个毛孔,像刚剥壳的鸡蛋皮,摸上去滑腻腻的,根本舍不得拿开手。

    还有鼻子,一个人的鼻子怎么可以这样好看,还有还有,还有尖尖的下巴、修长的手指……只要是长在他身上的,竟然没有一处不好看,如果,她和他早一点相遇就好了,没有这么多事,没有这么多人,早一点,早一点点就好了……有缘无分,大抵就是她和他了……她就像被下了降头,鬼使神差地俯身,一点一点地靠近他,嘴唇就快要贴上他的…

    糟糕…他却忽然醒了…睁着朦朦胧胧的睡眼瞧着她…

    她吓得一缩,飞快坐直了身子,低着头,不停地搓手。

    还好她反应快,收手也迅速,他肯定没发现!肯定没发现!

    苑崇周一连夜没合眼,见凌夙情况好转了,天将亮才钻到书房里眯了一会儿。

    做贼心虚!

    他坐起来,淡淡问道:“怎么不穿鞋?”

    凌夙这才发现自己光着脚丫子,她岔道:“我…我要走了。”

    起身就要走,苑崇周一把拉住她,按住她双肩,蹲下身子,捧起她一双脚丫,焐在怀里。

    凌夙挣着要将脚收回,苑崇周紧紧按着扣在胸前:“天太热,借我凉快凉快。”

    她一双豆腐似的嫩脚冰冰凉,焐在胸口上,当真比夏天的凉席来得爽快。

    凌夙挣不过他,低着头,耳根一片红:“梁霄他…我想去看看他…”

    苑崇周想都没想:“我送你去。”

    凌夙没拒绝,默了一会儿,又道:“可是…没衣服穿,我得出门买一件。”

    苑崇周看着她一双眼睛,略一沉吟道:“我去找找。”

    凌夙盘着腿,坐在短沙发上,稍一动弹,便觉得沙发吱吱呀呀的晃起来,也不知道他这样的人,哪里忍得了?见他出了书房,心里又纳闷,他上哪去帮她找衣服?

    只是没一会子功夫,他人已经回来了,手上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热裤,还有一条领带,热裤眼熟,丹宁色,是她自己的。可是她原本穿过来的T恤呢?

    “T恤我丢了,只有这条裤子,穿我的衬衫吧。”

    他这么高,她已经近一米七了,可他还是比她高出许多,他的衬衫,叫她怎么穿?肯定是松松垮垮挂在身上。

    “你骨架小,穿我的衬衫一定大。”苑崇周一边说着一边把领带拿出来递给她:“系在腰上。”

    ……这……这样不太好吧?!

    “能不能重新买?我…我不想…”那句我不想穿你穿过的衣服,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今天先将就一下,不是要去看梁霄吗?来不及了。”

    苑崇周温着嗓子,和和气气地提醒她。

    对!

    看望故去的人,一大早去,更有诚意。再耽搁就不好了。

    也不纠结了,凌夙拿了衣服便回了卧室,换好衣服,她站在穿衣镜前,吓了一大跳。

    这…这镜子里面的人还是她么?

    头发有点油了,脸色苍白,再没从前那种粉□□白的水色了,嘴唇干裂,上头还起了个大水泡…苑崇周刚才没被她这副鬼样子吓到吗?还捧着她的脚,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

    毛骨悚然,她自己都没法看自己这副样子!

    捋了捋头发,她把头发扎成大光明,卷成一个可爱的丸子定在脑瓜顶上,这样就看不到自己油腻腻的头发了,只可惜,嘴上那个大水泡要怎么办呢?

    她在房间里搜了一圈,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翻出来小小的家用急救箱,从里头随便拿了个医用口罩戴上,椅子上是她的包,她挎起包,往外头走去。

    苑崇周早已穿好了鞋,站在玄关处等她。

    她瘦成这样,当真是弱柳扶风了。衬衫扣子开了两颗,露出里面大片大片的排骨胸,一根一根的骨头看着瘆人,纤腰原本就不盈一握,现在稍稍用力就能折断。

    四哥昨天问他什么时候回去,眼下这情形,他回不去。养膘最起码还得再养个把月,她得胖起来才好看。

    驱车开往平山公墓,苑崇周脑海里闪着她想偷偷吻她那一幕。她一进门,他就醒了。闭着眼睛装睡,也不过是想看看她到底会做些什么,在他看不见的时候。

    她嘴上说着锋利无比的话,行动却次次出卖她。

    凌夙兀自出神,却见苑崇周嘴角扬起,发出“嗤”的一声轻笑,心情看起来不错,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起了什么事情。

    她心里打算看完了梁霄再回去看看梁家,葬礼她没出席,心中愧疚万分,还有她和身边男人这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她还是想说清楚。

    “梁霄是我同桌,也算青梅竹马。我和他…我的命是他救回来的。”

    “现在因为我,他变成这样…”她越说越哽咽。

    “我知道。”

    “苑先生,我…我心里面很乱,不想再把精力放在别的事情上。梁霄父母,我一定会养。我没有精力做别的事情。”

    苑崇周听了轻轻一笑,连拒绝都不会,这个傻子以前是怎么拒绝她那些追求者的?

    “所以呢?谁强迫你分散精力去做别的事了”

    …凌夙被他噎住,他这么聪明,不可能听不出她的言外之意。

    “我的意思是,苑先生,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这话你之前已经说过一遍了。”

    ……

    “苑先生,我必须去养梁霄的家人,这是我的责任。”

    “你养。你养他们,我养你,不矛盾。”

    ……

    “我不要你来养我。”她不需要他来养她!

    “嗯。那换一换,你来养我!”

    ……

    气死了,说几句话就要跳脚,她又重复道:“我养不起你。”

    苑崇周将车停在路边,侧脸看了她一眼:“凌小姐的工作能力,通天实业的员工有目共睹。这么优秀的人,怎么可能养不起我?!”

    ……又被他带坑里去了,凌夙顿一顿,才道:“我不想养你!”

    这话语气很重,几乎是喊出来的,车厢里终于一片冷寂,像一锅沸水突然间就降到了冰点,气氛尴尬的很。

    苑崇周摸摸下巴,挑起眉头看着她,问了一个十分具有深度的问题:“为什么?我比你那只猫更好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