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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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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夙近来得出一个果断的结论,苑崇周是个讨厌的人。

    虽然她之前已经说过他非常讨厌,但她现在还是要再强调一遍:他非常、非常、非常讨厌。

    大家都说,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不是么。

    她和他因为梁家的事情大吵一架,他不理她,她也不理他。两个人冷战了三个多月,不,不能说冷战,呸呸,是分手,不,不对,也不是分手,反正他们那不能算作曾经在一起。

    总之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但这三个多月来,她还是偶尔能看见他,秦禹康经常喊他去寝室坐一坐,他也不知道避嫌害臊,竟然还真的在她们寝室里坐一坐。不过她最近都在学校附近新开的花店里兼职打工,通常是她出门时还见着自己寝室大咧咧坐一男人,兼职回来人已经走了。

    她很是费解。女生学习休息的地方,他怎么好意思厚着脸皮来呢?还有寝室另外两个女生,秦禹康喊他多半是因为世交关系,她们俩怎么就不觉得别扭呢?只要有他在她们寝室,她觉得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在抗拒。

    为此,她曾经委婉地提出意见,表示:女生寝室不应该让男士进来,不方便。

    秦禹康说:“他帮了我很多忙啊,我不请人家上来坐坐怎么表示我的谢意呢?毕竟他又不缺钱。”

    曲礼媛说:“怎么?凌夙你还没放下你的前男友么?你不是对他已经心如止水?那你见着他就该拿他当一根木头桩子。”

    就连一向不善言辞的丁明眉也说道:“凌夙,你不是打算出国读研么?好好打你的工挣你的钱就行了,少数服从多数,不要管太宽。”

    简直是被群怼!

    说好的大家是相亲相爱的同室好友呢?怎么他一来,她的中国好室友全站在她的对立面了?所以你们看,这个男人有多讨厌!有多会收买人心!

    脑子里一帧帧回放着那些令人生气的事情,凌夙连下手都重了起来,摆花的木头架子被她擦得左摇右晃。她擦完一遍,觉得不过瘾,又擦起第二遍。

    这家花店名叫“君子好逑。”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阿姨,保养得宜,很有几分丰韵,所以花店名字也起得挺有意思。“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怎么求呀,来买这里花呀。

    外墙砌一层仿木纹的白瓷砖,正中间挖了个心形的橱窗,窗边一盆观景榕,一盆向日葵,店里面两只招财猫缩成一团球,倚在窗台前,迎来送往,看着来往过客。

    说起猫,她就伤心。苑崇周不让她看猫。她几个月前放在他那里寄养的两只奶猫,现在长成什么样子了,她都不知道。她偶尔看见他的时候,弱弱提了一次,被他怼回去。

    他说:“当初是你红口白牙说了不要猫,现在想起来就要回去见猫,没门。”

    唉,话真的不能乱说。当初他来夙县找她,问她要不要猫,其实是一语双关,她当然不能说“要”。如今被他寻着这么个把柄上纲上线。三个多月没见那两只小家伙,不知道它们胖了没有。

    眼下在这花店里上班,看着别人家的猫茁壮成长,虽然也能上去撸两把,解解馋,但每次看到它们,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两只猫是她捡来的,就好比她的孩子们一样,这其中辛酸的心路历程简直可以上天涯开个帖子,标题她都想好了,就叫:渣渣前男友不让我见孩子。

    呸,不对,不是前男友。

    不提那人,提起来就生气!还是继续打扫卫生吧。

    环顾一圈,地板、桌子、花瓶、花架子都被她打扫得光可鉴人,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打扫呢?

    凌夙仔仔细细又看了一遍,视线上移到吊顶,对了,应该把灯和摄像头都擦一遍?

    说干就干。搬来凳子,她踩上去,盯着那摄像头看了又看,踮起脚尖,凑了上去,轻轻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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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午饭时间,苑崇周近来忙得没时间去高层餐厅,只能在自己办公桌上将就一下。

    真不巧,他刚才一个筷子没夹住,碧汪汪的空心菜掉在了大腿上。

    他穿一条卡其色休闲裤,油渍沾了上去,特别明显。

    他吸了一口气,不去看手机屏幕,沉着冷静地喊了一嗓子:“小丁,拿湿巾来。”

    小丁应了一声,只听见他蹬蹬蹬蹬跑起来的声音。

    吃饭看手机,这个习惯非常坏,以后得改。

    门开了,小丁一路小跑过来,将湿巾递给苑总,眼神不由自主地就飘向了某个重要部位。

    真的!他发誓真的真的不是他心思邪恶。

    而是老板裤子上,大腿根处那油渍太明显了,以至于他不用仔细盯着看,也能发现某一处的不同寻常。

    这大白天的,也能…嗯?

    该不是看了什么身心不健康的带点颜色的东西吧?

    小丁眼神飘忽,瞄到了桌子上的手机,那手机正放着黑白的视频,一个女人正拿着抹布,擦擦扫扫的,她穿了件开衫,里面搭一件小V领的T恤,这个角度看不到她全脸,只能看见她丰润莹泽的红唇,细秀修长的脖颈,精致玲珑的锁骨,还有…还有…呃,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身材真是好到爆,该大的地方那么大,偏偏还瘦到锁骨能养鱼。

    嘿嘿。都是男人。他懂的。

    不知道哪里来的血气冲上大脑,苑崇周越擦拭裤子,越觉得心里面一股子邪火。

    三个多月了,他连肉星、肉沫子都没看见,现在突如其来,天下掉下一块大肥肉,就挂在嘴边,还是不能咬。这日子越过越不如从前了。从前…从前在大溪地,他还能上下其手解个馋。

    现在只差剃光头发,他就能去云隐寺当和尚。

    他重重地把湿纸巾往桌上一拍,抬眼却发现丁秘书还站在桌子边,盯着他手机屏幕在看,眼神里写满了意犹未尽。

    苑崇周不动声色地把手机屏幕倒扣在桌子上,淡淡问道:“还不走?”

    小丁这才如梦初醒,挠挠头道:“苑总,我有几件事和您汇报。”

    “说。”

    “凌小姐本月去过梁家八次,平均每周两次。每次探望,我们的人都守在门外。”

    “护工呢?”

    小丁忙道:“护工已经由原来的两个增加到了六个。”

    原本他在梁太太身边放了两位护工,一位悉心照顾她,另一位其实是个打手,保护夙夙的安全。后来还是觉得不够放心,又让小丁把护工人数渐渐增加了四个,他要确保夙夙的安全万无一失。

    凌夙每次去探望梁太太,他都安排秘书拨了一群人,守在外头,一有动静也好冲进去救场。但从外面冲进去,就担心时间差,所以他只能继续在梁太太身边的护工上下心思。

    他的夙夙,连一根头发丝都不能有闪失。

    “还有别的事么?”

    “叶小姐最近来了公司三次,都被门卫拦下来了。”

    “嗯。继续拦。”

    “叶小姐让带话给您,如果不见她,她就把事情公诸于众。”

    “哦?什么事情?”

    “她没说。只说这些东西,苑总您会非常关心。”

    苑崇周冷冷哼了一声,道:“那就见一面。”

    小丁说了声好,继续道:“叶先生很快就从英国毕业了,凌小姐这边又快要放暑假…接下来怎么做,请老板示下。”

    叶斐文那个蠢蛋子,当初对凌小姐起了心思,被他们略施小计,赶回了英国老巢。现在还贼心不死,跟叶家闹着要回国发展。

    “小丁,你跟我时间最久,你说说看,应该怎么做?”

    小丁想了几秒回道:“总之,凌小姐身边方圆1000米以内,不能出现任何一只公蚊子。”

    “至于具体怎么做,老板…”小丁上前一步,准备向老板详细汇报他的想法。

    没承想苑崇周却摆了摆手道:“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交给福伯。”

    福伯是苑崇周新聘的个人管家,正是小丁筛选出来,将他送往夙县帮忙的。

    小丁摸摸后脑勺,不敢说话,这事情一直是他负责跟进的,虽然鸡零狗碎,但是事涉老板个人隐私,代表着老板对他信任。突然安排给福伯,他也是闹不明白老板在想什么。

    苑崇周食指指节敲了敲桌子,道:“小丁。你是个大才,也是通才。这些事以后不必你负责。”

    “公司在非洲坦桑尼亚有个项目,华资工厂,你负责跟进。一年半的跟组时间,你空降过去,做项目经理。等锻炼回来,也该往高处走了。总搭在我这里,屈才了。”

    ……

    非洲!坦桑尼亚!大太阳大蚊子大批奇奇怪怪的昆虫在等着他!他…他可以说他不想去么?!

    虽然苑总开出来的时间实在诱人,回来就能加薪升职,可是…可是他得先吃上一年半载的苦头!

    他想了想,没拒绝,挠了挠头,瞧见苑总冲着他笑,那笑容阴恻恻的。

    他猛一拍脑袋,真后悔,苑总一定是发现刚才他偷偷瞄着那手机屏幕了。

    唉,刚才还骂别人蠢呢,眼下他自己就蠢起来了!苑总这样的童子身、铁观音,又不好色,还能对着谁撑帐篷???

    后悔也来不及了,伴君如伴虎,他这回是真踩到老板的逆鳞了…